易安论坛

标题: 广州在1家7口涵洞溺亡后排查200座涵洞隧道 [打印本页]

作者: cnjsjjjp    时间: 2014-8-26 00:25
标题: 广州在1家7口涵洞溺亡后排查200座涵洞隧道
  新华网广州8月25日电(记者吴涛)广州市水务局25日对外通报,广州市前两日紧急排查了全市204座涵洞、隧道,发现专属道路桥涵洞隧道问题较多,城中村地带的普遍存在排水设施能力不足的问题,部分安全标识缺失、排水设施不完善、值班制度不健全。广州市已要求权属单位在一月之内整改完毕。

  8月22日上午9时许,广州警方接到民众报警后,发现在白云区棠乐路京广铁路涵洞一辆小车被水淹没,车上7人溺亡,引发社会对城市涵洞隧道安全管理的巨大关注。

  该通报称,23日、24日两天,广州市排水管理中心组织对中心城区铁路、公路和市政共204座涵洞、隧道进行了安全隐患专项检查。通报认为,从检查情况看,城市道路管理水平较好,均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应急抢险预案,并配有专职管理人员和养护人员,遇到积水能开展应急抢险。但专属道路所属桥涵洞、隧道道管理问题较多,其中,城中村地带的涵洞、隧道普遍存在排水设施能力不足的问题。部分涵洞、隧道安全标识缺失、排水设施不完善、值班制度不健全。

  广州市水务局表示,将指导各区排水主管部门、专属道路管理单位继续完善桥涵车辆和行人的安全警示,一是每个桥涵都必须在桥涵入口处设有明显的水位标尺、涉水线,以及设置“积水危险,禁止通行”的警示牌,标尺、涉水线和警示牌,须用荧光材料,确保夜晚发挥作用。二是要在每个桥涵标示产权单位、管理单位、责任人和投诉电话。三是督促涵隧管理单位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规章制度,每次暴雨时,须有专人到现场,当水深超过27厘米(积水深度超过涉水线)应设置栏杆,禁止行人车辆通行。上述措施一个月内完成。

  广州市水务局表示,短期无法采取工程措施整改的涵洞隧道,将责成权属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改造方案,加快组织实施。在未完成整改前,由各区排水主管部门和专属道路等单位采取应急抢险措施,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封堵、设置禁行栏杆等临时措施,确保人员车辆安全。





欢迎光临 易安论坛 (http://bbs.esafety.cn/)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