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规范保障作业区手拉葫芦的正确操作及安全使用,特制订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作业区手拉葫芦的使用和维护 3 工作内容及要求 3.1 使用前必须检查葫芦的挂钩、销子、拉链、制动等装置是否完好, 悬挂葫芦的构架是否牢固可靠。 传动及刹车装置是否良好。吊钩、链轮、倒卡等有变形时,以及链条直径磨损量达15%时,严禁使用。 3.2 起吊重物时,必须了解周围环境,掌握起吊高度,明确起吊物的位移方向,不准超负荷使用葫芦,起吊时,手不准握在起重链与物件之间,不得与周围设备发生碰撞。 3.3 吊装重物时,必须了解被吊物的重量,选择合适的钢丝绳和倒链,不允许用麻绳代替钢丝绳。 3.4 起吊物件时,除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靠近被起吊的物件。 3.5 起吊物件时,必须将被吊物件捆绑牢固可靠,吊具、吊索应在允许负荷范围内,挂钩位置要正确,禁止斜拉歪拽。 3.6 用两个葫芦同时起吊同一物件时,重物的重量应不大于每台倒链 的允许起重量。必须有专人指挥,负荷应均匀分担,操作人员动作要协调一致。 3.7 手拉葫芦(倒链)的起重链不得打扭,并且不得拆成单股使用。 炼轧厂线棒保障作业区设备、工机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8 手拉葫芦(倒链)的刹车片严防沾染油脂。 3.9 手拉葫芦(倒链)不得超负荷使用,起重能力在5t 以下的允许1 人拉链,起重能力在 5t 以上的允许两人拉链,不得随意增加人数猛拉,操作时,人不得站在倒链的正下方。 3.10 吊起的重物如需在空中停留较长时间时,应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并在重物上加设保险绳,以防止自锁装置意外失灵。 3.11 手拉葫芦(倒链)在使用中如发生卡链情况,应将重物垫好后方可进行检修。 3.12 放下物件时,必须缓慢轻放,不允许自由落下。 3.13 操作人员必须遵守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及“十不吊”安全规定。 3.14 定期对所用的倒链、滑轮、钢丝绳等起重工具进行保养和检查。 3.15 工作完毕应及时擦试设备,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3.16 手拉葫芦应在干燥、清洁没有腐蚀的地方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