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滚齿机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1 本岗位危险源及事故类别 7.1.1
机械装置、工具造成的挤压、碰撞、砸伤等 7.1.2
操作者的局部卷入或夹入机床旋转部件和运动部件造成的伤害事故 7.1.3
被飞溅的切屑划伤、烫伤 7.1.4
机床运转时,工件、卡盘、刀具破碎飞逸造成伤害 7.1.5
工作现场环境不良操作者滑倒或跌倒造成的事故 7.1.6
人体直接接触到设备的带电部位、电源,电器漏电造成触电事故。 7.1.7
吊装作业时造成起重伤害 7.2 控制标准 7.2.1
《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国家标准 7.2.2
《金属切削机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
7.2.3
《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国家标准 7.2.4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国家标准 7.2.5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国家标准 7.2.6
《用电安全导则》国家标准 7.3 作业要求 除遵守金属切削加工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外,必须遵守本规程。 7.3.1
工作前 7.3.1.1 对设备的机械、电气、各操纵手柄以及使用的工具、量具等进行全面检查,保证良好,并按规定加油润滑。 7.3.1.2 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否则不准开工。 7.3.1.3 正确计算各挂轮架的齿轮的齿数,间隙要适当。挂轮架内不准存放工具或其他物品。调整刀架与行程挡块要根据工件铣削宽度进行。 7.3.1.4 按工件材料、齿数及齿刀耐用情况选用合理的切削用量,并根据加工直齿和斜齿调好差动离合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