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2
工作中
5.3.2.1刀具、工件必须装卡可靠、牢固,小工件不准用手持工件钻孔,应用卡具夹紧。工作中严禁戴手套。
5.3.2.2 清除钻头上的钻屑时,必须停车,用专用工具清除,严禁用手清除或吹除。
5.3.2.3严禁在刀具旋转时翻转、卡压或测量工件,头部或手不准触摸旋转部位。严禁在钻杆行程内传递物品和工具。
5.3.2.4 禁止机床运转时换挡变速。
5.3.2.5 钻斜孔时必须用专用工装。加工薄板工件时,工件下面应垫平整木块。
5.3.2.6精绞深孔完毕时,应尽量抬高钻杆。使用量具测量时,不得用力过猛,以免手碰刀具。
5.3.2.7 当钻通孔,即将钻透时,必须停止自动走刀,用手轻压钻把,直至钻透,以防事故发生。
5.3.2.8 使用摇臂钻床时,摇臂回转范围内不准有障碍物,不准站人。工作前摇臂必须卡紧。摇臂和工作台上不得存放物件。
5.3.2.9 工作中不准用手指或破布、棉纱浇注冷却液。
5.3.2.10 使用新工装胎具和新钻套时,装好对应钻头,手动试验松紧,合格后才能正式投入工作。
5.3.2.11 工件材料较硬或钻孔较深时,应在工作过程中不断将钻头抽出孔外,排除钻屑,防止钻头过热并使用冷却润滑液。必要时采用保护性卡头。
5.3.2.12 用钻床绞孔时,绝对不可倒转,否则铰刀和孔壁之间容易挤住刀屑,造成孔壁划伤或刀刃崩裂。
5.3.2.12 钻孔时,身体不要离主轴太近,以免衣服被钻头卷入。
5.3.2.13 使用起重设备装卸工件时,必须遵守其有关安全规定。
5.3.2.14 工作场地要畅通,工件码放整齐不得超高。
5.3.3
工作后
5.3.3.1 关闭机床、切断动力电源,将刀具、工件从加工位置上退出,将刀具、附件、测量工具擦净后分置。
5.3.3.2 认真擦试机床,清理所有切屑,并将切屑放入指定位置。打扫整理工地,堆放好半成品和成品。
5.3.3.3 吊索具放在指定位置。
5.3.3.4 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5.4 应急措施
5.4.1
发生伤害事故时,应抢救伤员,并及时、如实报告单位领导,保护事故现场。
5.4.2
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拉闸断电,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实施人工急救,并及时送往医院。触电者脱离电源有可能摔伤时,要采取防止摔伤的措施。要及时、如实报告单位领导,保护事故现场。
5.4.3
发现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关闭电源,在问题排除后,方可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