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7 开动机床前,应将工件装卡牢固,砂轮接近工件时要平稳缓进,不准急剧移动和撞击。测量工件时要停车或将砂轮退到安全位置。 4.3.2.8机床正常运转时,不准调整工件。停车时,必须待砂轮自然停止,严禁以加外力的方法强行制动。 4.3.2.9 用百分表校检工件精度时,表架磁力座不准吸附在磨头轴上。 4.3.2.10 装卸工件所用之吊具、绳索必须状态完好,吊运具有棱边的工件时,其棱边要加软垫,吊装、拆卸光轴时也应采取防滑措施或使用专用吊具。 4.3.2.11 湿磨加工,不得使用矽化物、镁化物结合的干磨砂轮。湿磨时要使冷却液沿砂轮轮面不断湿润。不是专用的侧面砂轮,严禁在侧面磨削。 4.3.2.12 干磨时,或整修砂轮时,操作者必须佩戴防护眼镜和口罩。 4.3.2.13 使用平面磨床应做到 a. 磁盘上不准有杂物。工件在盘上必须放置平稳,保证通电后工件吸牢,检查砂轮底面高度大于工件高度时才准进行磨削; b. 一次磨多件时,工件必须靠紧垫好,并置于磨削范围之内,以防工件倾斜飞出或挤碎砂轮; c. 工件较高或底面积较小时,必须用专用工装或靠板,防止工件歪倒或飞出; d. 自动往复的平面磨床,限位挡铁要按工件磨削长度调整并固定牢靠。进刀磨削时,不得快速接触砂轮,应留有空隙,缓慢进给; e. 立轴平面磨床,工作前必须挡好防护挡板; f. 磨削过程中,禁止用手摸拭加工平面; g. 清理磨下的碎屑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h. 磨床工作台面及电磁盘严禁敲打,安装工件时禁止锤打找平; i. 砂轮在转动过程中不准升降工作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