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安论坛

 找回网站密码
 注册易安网通行证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查看: 45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出差住宿摔骨折算工伤吗

[复制链接]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最后登录
2017-11-22
帖子
19519

优秀版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djclym 发表于 2016-8-1 08:52:0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杨飞明被单位派往徐州出差。工作挺顺利,可住宿的时候却发生了意外。在宾馆内洗澡的时候,杨飞明不慎滑倒摔成了骨折。究竟该找谁索赔,杨飞明犯了难。
  出差期间 在宾馆洗澡摔骨折
  杨飞明是南京一家外贸公司的业务员。12月10日,杨飞明被单位派往徐州出差。一天下来,工作很顺利。杨飞明心情大好,当晚便住在了徐州市区的一家宾馆内。“当时我很累,就打算洗个澡就上床睡觉。”杨飞明说,当他刚刚迈入卫生间,突然脚下一滑,摔了个面朝天。
  “我的右腿碰到了盥洗台,痛得不能动弹。”杨飞明说,后来,在宾馆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他才勉强爬了起来,并到医院救治。
  找谁索赔 宾馆还是单位?
  杨飞明腿部被诊断为骨折。日前,他已经回到了南京治疗休息。“所有的医药费都是我自己出的钱。”杨飞明说,他觉得自己是在因工出差期间出的事故,单位从情理上应该赔偿他的损失。可是单位却一口回绝了杨飞明的索赔请求,单位认为,杨飞明并不是在工作岗位上受伤的,无法认定工伤。单位只肯支付杨飞明工作期间的工资,其他赔偿一分不付。
  杨飞明又联系了徐州的那家宾馆,该宾馆的负责人则将责任完全推到了杨飞明个人身上:“是你自己不小心摔倒的,和我们宾馆没有关系。”该找谁索赔?杨飞明思绪混乱之下,只好找晨报法援求助。
  律师:如果宾馆存在过错 可向其索赔
  南京苏德律师事务所张国民律师认为,首先很明显的是,杨飞明的这种情况并不属于工伤,因为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规定,不属于职工“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的伤害,所以不符合工伤的法定条件。但是,如果宾馆存在过错,比如地太滑又没有提示、光线太暗、设备有问题等,并且是因为这些过错造成杨飞明摔伤,宾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转发到微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易安论坛 ( 京ICP备11028188号  

GMT+8, 2024-4-20 22:21 , Processed in 0.343344 second(s), 27 queries .

© 2006-2014 易安网.

易安论坛程序支持:Comsenz Inc & Discuz!X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