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进程,促进服务标准化体系的建立,推动服务业产业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标准,作为高原旅游安全质量管理的依据。 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绵阳市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四川绵阳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玲、刘娟、李维武。 高原旅游安全规范DB510700/T038-201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原旅游安全规范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高原旅游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旅行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971 导游服务质量 GB/T 16766 旅游服务基础术语 LB/T 004 旅行社服务质量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16766中确立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高原旅游 是指前往海拔3000米(或以上)的地区进行旅游活动。高原地区的特点是空气稀薄,气压低,氧气少,紫外线辐射强烈。 3.2 高原反应 对于生活在平原地区的居民,前往高海拔地区从事旅游活动,会不同程度出现高原反应症状,一般表现为:头痛、气短、胸闷、厌食、微烧、头昏、乏力等。部分人因含氧量少而出现:嘴唇和指尖发紫、嗜睡、精神亢奋、睡不着觉等不同的表现。部分人因空气干燥而出现:皮肤粗糙、嘴唇干裂、鼻孔出血或积血块等。因此凡有严重心、肺、高血压病的患者,均不可冒险来高原旅游。 4 一般要求 应符合GB 15971和LB/T004的规定。 5 高原旅游安全要求 5.1 行前预防和准备 5.1.1 体格检查 排除不宜前去高原旅游者,由于高原特殊的自然环境,对身体会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到高原旅游之前请往县级以上医院作身体检查,在肯定自己心肺等主要脏器没有毛病的前提下才能启程。心肺肝肾等有疾病、高血压Ⅱ期、严重贫血者都不宜进入高原地区。 5.1.2 了解高原旅途卫生防病知识 a) 行前可以多了解相关高原反应预防措施等知识; b) 消除精神紧张和恐惧感,进入高原之前,避免过于劳累,要养精蓄锐充分休息好。良好的心理素质是克服和战胜高原反应的灵丹妙药。 5.1.3 做好物质方面的准备 a) 高原地区由于海拔高,气候干燥,空气稀薄,日照时间长,紫外线辐射强烈,气温较低,温差大,气压低,氧气含量少,会造成部分游客易流鼻血和嘴唇干裂,一定要准备唇膏,防晒露以及护肤用品。高原强烈的阳光和紫外线会伤害你的眼睛,应准备太阳帽和墨镜; c) 高原地区一般为藏族聚居区,饮食口味与盆地相比稍淡,喜牦牛肉、羊肉及奶制品。由于地处高原,距离大城市较远,游客餐质量和大城市相比有差距,用料的新鲜程度不如盆地城市要求高,餐厅的菜还不一定都能符合游客的口味,出门前可根据自己口味随身带适量的榨菜、香辣酱等; d) 戒除烟酒,防止呼吸道感染,带上必要的应急药品和其它物品; e) 个人自备物品:太阳镜、防晒霜、运动衣裤、羽绒服、旅游鞋、手电、雨具、日常洗刷用品,以及抗高原反应药物,治疗头疼、腹泻等的常备药物。高原的早晚温差大,太阳下山后气温下降得很快,所以建议要加带外衣。冬天赴高原旅游须准备羽绒服;体弱的人在入高原之前准备好氧气袋,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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