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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未公示重大事故隐患罚款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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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空间 发表于 2016-1-9 11:04:1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北京市安监局1月8日发布《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对于生产经营单位未公示重大事故隐患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应急措施的,最高将处以10万元罚款。市安监局表示,将对本市卫生和教育系统内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摸底排查,加强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将建隐患排查系统
  根据办法,本市将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全过程记录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的信息化。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分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定期通报本辖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发布预警信息,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指导和服务。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
  办法规定,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被约谈、教育培训或者行政处罚的信息,应当纳入本市信用信息系统,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未通报隐患将被罚
  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未定期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或者未公示重大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应急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等。
  高校危化品加强管理
  针对此前清华大学发生的危化品爆炸事故,市安监局8日表示,已于近期会同市教委,组织专家专门研究加强对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对策措施。
  市安监局还将联合市卫计委、市教委,开展卫生和教育系统内危险化学品的摸底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加强监管的措施和建议,推动各行业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据介绍,目前,本市确有一些危险化学品使用相对集中的行业和领域,如工业企业、医疗机构、教育系统、科研院所等,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方面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北京晨报记者 邹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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