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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中毒如何现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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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心 发表于 2015-8-19 15:44:3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在生产、使用、储存和运输有毒有害化学品过程中,由于非人为因素或非人为主观因素引起的有毒有害化学品泄漏、燃烧或爆炸事件,统称为突发化学事故。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安全规范不健全,措施不到位,设备跑、冒、滴、漏或意外事故,操作人员违规操作或操作不慎及交通事故等。
  突发化学事故的主要类型


  1.爆燃突发、死亡人数多,常见于煤气和天然气。
  2.泄漏以中毒损伤为主,常见于危险化学品如氨气、液氯、氯气、TDI。
  3.井喷少发,但致死率较高。
  4.化学性食物中毒农药、鼠药等,多发且社会影响大。
  突发化学事故对人员的危害


  1.中毒化学毒物的种类不同,引起的人员中毒的症状和表现亦不同,常见神经毒性、血液毒性、化学性肺损伤等,最终导致中毒人员伤残甚至死亡。
  2.烧伤多见于爆燃事故,通常伴有复合伤。
  3.窒息主要由窒息性气体引起,如氮气、甲烷、乙烷、丙烷、乙烯、丙烯、二氧化碳,以及氩、氖等惰性气体;一氧化碳、一氧化氮、苯的硝基或氨基化合物蒸气等血液窒息性气体;氰化氢和硫化氢等细胞窒息性气体;光气、氯气等肺损伤性毒剂。
  事故现场的自救互救


  1.保持镇静,迅速向上风或侧风方向移动,及早脱离染毒区。
  2.及时穿戴防毒面具和防护衣,或者用湿毛巾、湿纸巾等替代物品遮挡口鼻。
  3.氰化物或有机磷毒物中毒人员,条件许可时可现场自行注射抗氰化物或抗有机磷自动注射针自救,也可以由同伴协助注射;伤员应及时外移,至上风无污染区的通风处,去除污染衣物,洗消;原则上不在污染区内实施救治。
  4.离开污染区后,及时脱去外衣,用清水彻底清洗裸露皮肤、头发;如眼部污染,迅速用清水或2%碳酸氢钠溶液冲洗。
  突发化学事故现场的人员防护

  呼吸道、眼睛、皮肤和消化道是化学毒物进入人体的主要途径,应重点防护。针对不同毒剂应采取对应的防护方法,事故现场除面部(口鼻和眼睛)防护外。对易透过皮肤吸收的毒物和腐蚀性化学品,还应进行皮肤防护。危险化学品的防护原则如下:
  1.对剧毒化学品需要采取全身防护,佩戴防毒面具,穿着防毒衣。
  2.对中等毒性化学品可以采取简易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毒口罩、胶皮手套、防护眼镜和靴套等。
  3.对于一般化学品,可以采用乳胶手套、围裙、平光眼镜等进行防护。
  染毒区的行动规则

  1.进入染毒区必须穿戴防护器材,至少保持两人一组,避免单独行动。
  2.不得在染毒区随便坐卧;禁止饮水、进食或吸烟。
  3.离开染毒区后,人员和器材需尽快进行洗消,确认无污染后进入清洁区域。
  沾染化学毒物人员的洗消

  1.尽快去除染毒衣物
  (1)自上而下去除衣物和鞋子,切勿将衣服拉过头顶脱除。
  (2)将染毒衣物由内向外折叠,将污染物包在里面,放入收藏袋或容器。
  (3)去除全部饰品(首饰、手表、戒指、助听器、隐形眼镜等),并另行处置。
  2.皮肤洗消
  (1)如皮肤表面有液滴态或固体毒物,先用清洁的吸附材料(如军用毒剂消毒包、纱布、毛巾等)吸除液滴、擦除或刮除固体毒物。
  (2)用清水或肥皂水冲洗/清洗受污染皮肤,稀释并冲去颗粒状污染物和水溶性化学品,重点清洗皮肤皱襞、皮纹、指甲、耳朵和毛发。
  (3)用海绵、软毛刷或毛巾轻轻擦拭污染皮肤,去除有机化学品和石油化学产品,再次用水清洗,擦干。
  (4)开放性伤口和眼睛用生理盐水清洗,随后包扎开放性伤口。
  注意事项:
  (1)收集洗消环节中产生的全部固态废物和废水,防止发生继发性污染。
  (2)洗消区工作人员在撤离之前,应自我洗消并更换清洁衣服。
  化学毒物的识别

  1.采用专业侦检设备检测。
  2.根据化学品的气味、颜色、物态进行判断(表1、表2)。
表1常见危险化学品的颜色
颜色
化学品
黑色
爆炸物、炸药烟云
无色
液化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全氟异丁烯、天燃气
白色
液氮、液氨
黄色
硝基苯、氯气
橙色
氮氧化物(N2O4、NO2)

表2常见危险化学品的物态
物态
化学品
气态
氨气、氯气、光气
液态
毒物、毒剂
胶粘态
芥子气、液体炸药
粉末
刺激性毒剂、失能剂毒剂、农药、鼠药
固态
氰化钾、氰化钠
  3.根据人员中毒症状进行判断。
  (1)根据皮肤症状进行判断:见表3。

表3常见危险化学品中毒的皮肤症状
皮肤症状
化学品种类
烧灼刺激
酸、碱、路易氏剂等中毒
皮肤青紫
缺氧、亚硝酸盐、窒息性气体
皮肤潮红、灼伤、红肿、起疱
强酸、强碱、芥子气、路易氏剂
皮肤发红
一氧化碳、氰类毒物、失能性毒剂中毒
  (2)瞳孔大小:瞳孔散大提示可能是失能性毒剂中毒;瞳孔缩小则可能是有机磷农药等神经性毒剂中毒。
  (3)呼吸道症状:咳嗽、刺激、流涎等症状提示可能是刺激性毒剂、氯气、腐蚀性气体、氮氧化物等中毒;憋气、呼吸困难提示可能是有机磷农药等神经性毒剂、窒息性气体等中毒。
  (4)神经系统症状:肌颤、惊厥、昏迷提示可能是有机磷农药等神经性毒剂中毒;惊厥、皮肤发红、瞳孔散大等提示可能是氰化物中毒。
  化学物质的急性毒性分级

  参见表4。
表4化学物质的急性毒性分级表
毒性分级
大鼠经口LD50
(mg/kg)
大鼠吸入LC50
(mg/m3)
大鼠经皮LD50
(mg/kg)
人经口可能的致死量(g,以体重60kg计)
剧毒
﹤5
﹤20
﹤20
0.1
高毒
5~
20~
20~
3
中等毒
50~
200~
200~
30
低毒
﹥500
﹥2000
﹥2000
250
(摘自:《危险化学品中毒应急处置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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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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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章仁根 发表于 2015-8-19 17:10:1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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