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安论坛

 找回网站密码
 注册易安网通行证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查看: 726|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做好2015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复制链接]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最后登录
2017-7-25
帖子
114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红心 发表于 2015-4-24 08:33:4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人事函〔2015〕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126号)安排,2015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9月5至6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积极配合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考试报名相关工作。报名条件要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87号)、《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3〕1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对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学历(学位)专业,以及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审核,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22号,附后)中提供的有关目录和解释执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进行资格审查,保证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有关考试与培训分开的规定,凡参与考试有关工作的人员,不得组织或以授课教师身份等参加与考试有关的辅导培训,也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前培训坚持自主组织、自愿参加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监机构的名义组织应考培训。
  四、2015年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执行,其中,部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新修订、新公布的为准。
  附件:关于做好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22号)(略)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5年4月20日

  2015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


  2015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各省报名汇总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转发到微博

版主

论坛元老

Rank: 7Rank: 7Rank: 7

最后登录
2020-8-12
帖子
54076

优秀版主

沙发
章仁根 发表于 2015-4-24 08:41:28 |只看该作者
我以我血荐安全,辅就世人安康路。这里有许多安全资料可供下载,欢迎光临:http://www.esafety.cn/blog/u/3012/index.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易安论坛 ( 京ICP备11028188号  

GMT+8, 2024-4-19 12:55 , Processed in 0.280017 second(s), 26 queries .

© 2006-2014 易安网.

易安论坛程序支持:Comsenz Inc & Discuz!X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