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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安全 法治 公正 廉洁 [打印本页]

作者: sxiyun    时间: 2015-4-6 23:31
标题: 安全 法治 公正 廉洁
安全 法治 公正 廉洁
——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安 平
1月26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部署年度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应当说,2015年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取得什么效果,都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接下来,全国安全生产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的主要任务,就是不折不扣地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向全国人民不断交上一份合格的安全生产答卷。而在贯彻落实之前,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掌握会议精神的要旨所在,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知行知行,先知而后方能行。所以,必须认真学习、深入理解、全面把握。通过学习,我们感觉应当着力把握好以下几点:
牢牢守住安全这条红线
杨栋梁局长在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把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根植于广大基层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心中。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是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代最鲜活的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我们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总遵循。而贯穿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的灵魂就是安全生产红线观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首要的就是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牢牢守住安全这一不可逾越的红线。
一是要进一步解决好安全生产的摆位问题。在任何情况下,安全生产都是第一位的,不是第二位,更不是第三位。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生命与财产等发生矛盾时,发展、生产、效益和财产都要向安全让位,坚决不能要带血的GDP,不要带血的生产、不要带血的效益、更不能舍命不舍财、以牺牲群众生命来保财产。像过去一度存在着的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状况,必须彻底改变。
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安委会主任、定期向同级组织部门通报安全生产情况、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等“五个全覆盖”要向两个方向延伸,即由省市县三级“五覆盖”向省市县乡村五级“五覆盖”延伸;由党政“五覆盖”向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延伸。所有的企业都要按照“五覆盖”的要求,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责任体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的业绩考核。要牢固树立经济发展是政绩,安全生产也是政绩而且是第一政绩的观念,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在业绩考核中的权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考核“一票否决”制度。安全生产业绩不合格的,个人不应评优秀、单位不应评先进,地区不应参加文明城市、综合治理、精神文明等综合评选。发生事故的,不仅要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还要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曝光。
紧紧抓住法治这条主线
杨栋梁局长指出:推进依法治安,是安全生产领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也是贯穿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条主线。并明确把“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作为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
抓住法治主线,首先必须树立法治思维和法律信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规矩,各方面都要严格遵守,绝不准任何单位、任何个人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当作“橡皮泥”、“稻草人”,肆意冲撞。要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营造全社会遵法、学法、守法、护法的氛围;要强化法治思维,形成遇事找法、办事守法、解决问题依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行为习惯;要更加善于通过立法构建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修订工作,配套出台相关条例、规定、规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切实把安全生产纳入法治轨道。
要把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放在首要位置。经过修改并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安全生产法》无疑是一部贯穿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的良法,是实现安全生产善治的根本大法,也叫母法。实行安全生产法治,从根本上讲就是以落实《安全生产法》为主线的法治。要切实加大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力度,形成贯彻落实的热潮。要层层负起宣贯责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宣贯、各地要宣贯,企业要宣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也应大力宣贯,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力行。要利用多元化传播手段,包括公益广告、报纸电台电视、微信微博、宣讲授课等,各种手段都要用起来,形成氛围和声势。
必须严格执法、敢于亮剑。严格执法是落实《安全生产法》的最有效手段。要通过严格执法,让守法者受到褒奖,违法者受到惩戒,确立新安法的权威和尊严。要以“菩萨心肠、霹雳手段”作为安全执法的基本态度,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菩萨心肠,对那些危害群众生命安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单位和个人“零容忍”,依法依规厉行霹雳手段,出重拳、用重典,切不可姑息迁就、养痈遗患。要坚持“四不两直”暗查暗访不间断,发现隐患和问题执法与曝光并重不动摇。要加大执法行为宣传力度,通过持续不断的严格执法和执法宣传,逐步形成《安全生产法》不容挑战和践踏的法治认同,促进形成安全隐患不敢有、不能有、不想有的良好态势。
强化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事实证明,一切事故都是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有意无意放松风险控制和事故防范的后果。《事故为什么一定会发生的“杨式定理”》这篇文章提出了这样一个公式,事故=隐患叠加≠零概率。也就是说,第一,事故源自隐患;第二,事故是隐患叠加的结果;第三,隐患叠加在一起的概率永远不等于零,或者永远大于零,反映了事故的发展发生规律。加强事故查处,不仅可以给死者、给社会一个交代,而且可以倒查导致事故发生的技术、管理原因,分清责任,查清楚隐患是如何产生并叠加成为事故的;企业和直接责任人有没有行为和管理上的过失,有没有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程度多大,有没有主观故意等等。在此基础上,一方面,要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实施严厉处罚,坚持上限处罚,大幅度提高其违法成本;另一方面,要深刻总结教训,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改进、改革创新,亡羊补牢、完善制度、技术等保障手段,切实做到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作者: sxiyun    时间: 2015-4-6 23:32
把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根植于广大基层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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