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安论坛

 找回网站密码
 注册易安网通行证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章仁根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冶金企业电离辐射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复制链接]

版主

论坛元老

Rank: 7Rank: 7Rank: 7

最后登录
2020-8-12
帖子
54076

优秀版主

11
章仁根 发表于 2009-7-16 08:19:00 |只看该作者
6健康管理
    6.1
电离辐射作业职工就业前(含从非放射工作调到放射工作岗位的职工)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从事电离辐射作业。
    6.2
电离辐射作业职工必须进行就业中定期健康检查。对在级和级工作条件下工作的职工每年检查一次;对在I级工作条件下工作的职工每2年检查一次;对在0级工作条件下工作的职I;3年检查一次,必要时可增加体检次数。

我以我血荐安全,辅就世人安康路。这里有许多安全资料可供下载,欢迎光临:http://www.esafety.cn/blog/u/3012/index.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版主

论坛元老

Rank: 7Rank: 7Rank: 7

最后登录
2020-8-12
帖子
54076

优秀版主

12
章仁根 发表于 2009-7-16 08:21:00 |只看该作者
 6.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从事电离辐射作业,已从事也离制射作业的可根据情况减少接触、短期脱离、疗养或调离。
    a.
血红蛋白低于120g/L或高于160g/L();血红蛋白低于l 10g/L,或高于150g/L,()
    b.
红细胞数低于4×1012/L或高于5.5×l012/L();红细胞数低3.5×10l2/L,或高于5×l012/L()
    c.
就业前职工白细胞总数低于4.5×109/L或高10×109/L,,就业中职工白细胞总数将续(6个月)低于4×109/L或高于1.1×109/L者。

我以我血荐安全,辅就世人安康路。这里有许多安全资料可供下载,欢迎光临:http://www.esafety.cn/blog/u/3012/index.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版主

论坛元老

Rank: 7Rank: 7Rank: 7

最后登录
2020-8-12
帖子
54076

优秀版主

13
章仁根 发表于 2009-7-16 08:21:00 |只看该作者
d.就业前职工血小板低于110×109/L,就业中职工血小板持续低于100×109/L
    e.
患有心血管、肝、肾、呼吸系统疾患;内分泌疾患;血液病、皮肤疾患和严重晶体混浊或高度近视者。
    f.
严重神经、精神异常,女日癫捕、嬉病等。
    6.4
电离辐射作业单位对每个电离辐射作业职工必须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和个人剂量档案。就业前、就业中体检结果由体检单位详细如实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6.5
电离辐射作业职工疑难病例的转诊及治疗、放射事故的调查和卫生医学处理,以及职业性放射疾病的诊断应按GWF01规定执行。

我以我血荐安全,辅就世人安康路。这里有许多安全资料可供下载,欢迎光临:http://www.esafety.cn/blog/u/3012/index.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版主

论坛元老

Rank: 7Rank: 7Rank: 7

最后登录
2020-8-12
帖子
54076

优秀版主

14
章仁根 发表于 2009-7-16 08:21:00 |只看该作者
 

7职业卫生教育
    7.1电离辐射作业职工必须接受辐射防护教育,并分为就业前教育、就业中教青和提高教育。
    7.2电离辐射作业职工就业前教育内容有:电离辐射基本知识,电离辐射危害防护对策,辐射防护制度。经过培训考核取得辐射工作人员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7..3电离辐射作业职工就业中教育内容有:电离辐射作业的特征及危害;辐射防护设施及其原理;辐射防护条与标准;辐射防护技术规程与注意事项。教育周期每年1-2次。
    7.4电离辐射工作单位负责人和专(兼)职放射防护人员应定期接受教育,主要内容有:放射防护新知识、新技术;辐射防护法规与标准;辐射防护现状评价与发展规划。教育周期每年一次。
    8附则
    8.1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8.2本规程解释权归冶金工业部安全环保司。

我以我血荐安全,辅就世人安康路。这里有许多安全资料可供下载,欢迎光临:http://www.esafety.cn/blog/u/3012/index.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最后登录
2016-3-22
帖子
2120

荣誉管理

15
gaorui 发表于 2012-6-19 13:59:00 |只看该作者
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易安论坛 ( 京ICP备11028188号  

GMT+8, 2024-4-26 21:00 , Processed in 0.375302 second(s), 27 queries .

© 2006-2014 易安网.

易安论坛程序支持:Comsenz Inc & Discuz!X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