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车床安全检查表
1. 设备检查
1.1 机床上应设局部照明,机床上的照明灯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照明变压器应有接地(零)保护。
1.2 摩擦离合器应能控制主轴的转动并起过载保护作用。
1.3 脱落蜗杆机构应起走刀过载保护作用。
1.4 在设置行程档块时,脱落蜗杆机构应能在行程档块的作用下起行程控制作用。
1.5 溜板箱内如设置非脱落蜗杆式过载行程控制机构,如齿形离合器安全机构、摩擦离合器安全机构等,亦应起过载保护及行程控制作用。
1.6 溜板箱内设置的互锁机构应能防止丝杆、光杆同时传动。
1.7 所有操作手轮、手柄必须完整,灵活好用。
1.8 所有变速、换向机构应有明显的档位标所志牌及定位装置,并定位可靠。
1.9 机床必须设置保护接地(零)线。
1.10 三角胶带防护罩、挂轮箱罩、主轴尾端防护罩应齐全完好,固定可靠。
1.11 应备有带护手环的切屑钩。
1.12 应备有卡盘防护装置和切屑及冷却液防护挡板。
1.13 当飞出的切屑可能危及周围操作者或行人安全时,应设置防护网或防护挡板。
1.14 应设置木质脚踏板。
1.15 车削韧性金属时,应磨制断屑刀具或安设断屑装置。
1.16 车床所有附件,包括三爪卡盘、四爪卡盘、拨盘、花盘、中心架、跟刀架、顶尖等均应齐全完好,灵活好用。使用时定位锁紧牢靠。卡爪滑丝时严禁使用。
1.17 制动装置应在离合器脱开时起制动作用。
2. 行为检查
2.1机床开动前要观察周围动态,机床开动后要站在安全位置上,以避开机床运动部位和铁屑飞溅。
2.2不准在机床运转时离开工作岗位,因故离开时,必须停车并切断电源。
2.3机床开动后,不准接触运动着的工件、刀具和传动部分。禁止隔着机床转动部位传递或拿取工具等物品。
2.4调整机床速度行程。装夹工件和刀具、以及擦拭机床时都要停车进行。
2.5机床导轨面上、工作台上禁止放工具或其他东西。
2.6装卸卡盘及大的工、夹具时,床面要垫木板,不准开车装卸卡盘,装卸工件后应立即取下扳手。禁止用手刹车。
2.7装卸工件要牢固,夹紧时可用接长套筒,禁止用榔头敲打。
2.8加工细长工件要用顶针、跟刀架。车头前面伸出部分不得超过工件直径20~25倍,车头后面伸出超过
2.9用锉刀光工件时,应右手在前,左手在后,身体离开卡盘。禁止用砂布裹在工件上砂光,应摸仿用锉刀的方法,成直条状压在工件上。
2.10车内孔时不准用锉刀倒角。用砂布光内孔时,不准将手指或手臂伸进去打磨。
2.11加工偏心工件时,必须加平衡铁,并要坚固牢靠,刹车不要过猛。
2.12攻丝或套丝必须用专用工具,不准一手扶攻丝架,一手开车。
2.13切大料时,应留有足够余量,以便卸下砸断,以免切断时大料掉下伤人、小料切断时,不准用手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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