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几个大橱窗就是建设安全文化?
安装几个大橱窗就是建设安全文化?
■本报记者 王正民
2月6日,河北省安委办暗查暗访督导检查组在丰宁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暗查时发现,作业现场的安全警示、宣传牌几乎没有。当检查组建议“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别让企业看起来死气沉沉”时,该矿一位副总爽快地回应:“行!回头我们多安装几个大橱窗。”
标语、口号、条幅、橱窗之类,确是安全文化的一种载体。如果内容妥帖、形式新颖,也能产生潜移默化的功效,在润物细无声中,为职工价值观念涂上基本相同的底色,给他们的行为抉择提供导航仪和风向标。但建设安全文化是一项系统工程,绝非写几句口号、挂几个条幅、摆几个牌板那么简单。
几年前,记者在山东一家板材厂采访时看到,安全标语到处都是,文字激扬,乍一瞧能让人热血沸腾。但就在这些标语之下,木材摆放横七竖八,叉车行驶横冲直撞;锯末横飞中,多数工人连个口罩都不戴;车间好几个角落中,都散落着烟头。这样的“文化”与挂羊头卖狗肉无异,成为莫大的反讽。
2005年2月14日,辽宁阜新孙家湾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前去采访的记者发现,这家企业的安全标语超多:墙上有,门上有,黑板报上有,花花绿绿,热热闹闹,蔚为壮观。标语的内容也颇为唬人,如“亲人盼你平安归来”,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安全就是生命、健康就是福”,“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把住安全生产关”,“安全为天、质量为先、以人为本、强化安全责任”之类。然而,这些标语并没能斩断伸向214条生命的魔爪。
安全文化是存在于单位和个人中的种种素质和态度的总和,既是物质层面的,更是精神层面的。如果安全文化建设止步于“喊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而不能从观念、行为、制度等层面进行深耕细掘,那就是一个噱头、一种摆设,不论如何“金玉其外”,也改变不了“败絮其中”的本质。
建设安全文化,首要的是解决观念和态度问题。
一篇文章说,在一个飘雨的夜晚,街上没有行人。有个德国人心怀侥幸闯了红灯,恰好被一个睡不着觉的老太太发现了。没几天,保险公司来电话通知闯红灯者:“接到交通局通知,保险费增加1%。”这个人于是退保,到其他保险公司投保,但全德国保险公司通过网络都知道他闯了红灯。他的太太回家后,也给他带来不好的消息,因为闯红灯,银行通知他们购房分期付款由15年改成10年。儿子从学校知道爸爸闯红灯,学费由分期付款变成一次缴清,受到同学们嘲笑,觉得很丢脸,下个星期都不想去学校了。
试想,这个闯红灯的德国人以后还敢以身试法吗?是谁让他刻骨铭心、望而却步?老太太、保险公司、银行、学校、老婆、孩子?都是,又都不是,真正起作用的是浓厚、普遍的安全第一观念。在德国,敬畏法律、敬畏生命已经变成了绝大多数人的一种坚定信仰。
在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的短短1分36秒之内,叶志平校长所在的桑枣中学2300多名师生有条不紊地紧急疏散,无一伤亡。
这一切,都和这所学校的校长叶志平有关。而创造历史的正是叶志平的观念,一个将生命看得高于一切、重于一切的观念。他曾说:“对一个学校来说,一个娃娃是千分之一,可对他们的父母就是百分之百!”“我梦想中的学校,首先是一个安全的学校,是一个以教学质量为生命的学校。”从1997年起,叶校长多次将学校一栋没有验收的教学楼加固;2005年起,每学期在全校组织一次紧急疏散演习。
如果对安全和生命抱持满不在乎的态度,即便口号震天响,标语满天飞,又有什么用?当然,建设安全文化,不仅要解决“怎么想”的问题,还要解决“怎么做”的问题。“播下一个行动,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已经在实践中得到验证。
记者曾经到杜邦无锡公司参观,没有看到什么标语和横幅,但一些非常繁琐的规定让人耳目一新,如铅笔不得笔尖朝上插放,以防伤人;不要大声喧哗,以防引起别人紧张;过马路必须走斑马线,否则医药费不予报销;打开的抽屉必须及时关闭,以防人员碰撞;上下楼梯,请用扶手……这些规定都是刚性的,如同带电的高压线,谁碰谁受伤。正是这种一以贯之的“言必行行必果”,让杜邦成就了伟大。
橱窗、标语、警示等,只是安全物态文化的表现形式,必须与观念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考核,才能收到应有的成效。如果满足于安装几个大橱窗,那就是很傻很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