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发展 政府责无旁贷
安全发展 政府责无旁贷
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许克振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才能生存发展。在利益驱动下,一些企业容易忽视安全生产,或是心存侥幸。因此,单纯依靠企业很难实现安全发展。而政府作为市场监管者,其主要职责是监管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全社会提供公平竞争和安全发展的环境。安全发展,政府责无旁贷。
在安全发展上,湖北省始终坚守政府的第一责任,综合施策,有效地杜绝了重特大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湖北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许多特殊情况:一是工业结构偏重。重化工业占全省工业的70%以上。小煤矿数量多,赋存条件差,煤炭百万吨死亡率居高不下。二是地理位置特殊。中部地区综合交通枢纽的地位,在带来人流、物流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加大了安全监管难度。6月9日,省委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强调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不能以生命为代价换取发展。目前各级政府都已明确一名领导能力强、“重量级”的同志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省委组织部专门发文,对所属地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分管领导履行安全工作责任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履职不到位的领导干部,将及时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
二、立即行动,扎实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
6月上旬以来,湖北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迅速在全省启动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实现三个结合:一是与督查相结合。省政府成立12个督查组,同步开展为期4个月的安全生产督查,做到“两个固定”(每个督查组人员固定,固定督查1—2个市州)、“两个全覆盖”(县市区全覆盖、行业领域全覆盖)、“五个必查”(去年以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必查,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单位必查,下达安全生产整改指令的单位必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单位必查,被群众举报的单位必查)。二是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隐患没有及时排查处理的,视同事故予以严肃处理。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依法停产整顿。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三是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以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等为重点,加强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和执法监察,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
三、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创新监管方式,抓住“五化”下实功夫。
一是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通过开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软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与信息化管理高度融合,建立健全了企业对照标准自查自改,监管部门全面覆盖、实时监控的工作机制,较好解决了监管部门难以实现企业监管全覆盖、难以对企业隐患排查有效监管的问题。
二是推进区域安全监管网格化。将安全生产植入社会管理网格体系,以每个村(社区)为一个基本网格,由村支书(村长,社区人员)担任网格安全管理员,负责公众聚集场合安全监管。
三是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重点,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为主、政策引导,在工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到“十二五”末,全省所有规模以上企业都将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实现达标运行。
四是推进安全教育培训强制化。严格落实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制度、“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等五项重要制度,对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农民工、外包工、驾驶员在内的从业人员实行了强制性培训。
五是推进事故问责制度化。对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实行“一明确,两上收”,即:明确规定事故调查组由安监部门牵头负责,将非法生产经营造成的较大事故和谎报瞒报的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权限上收到省级部门,强化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