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不能承受之痛何时能消?
生命不能承受之痛何时能消?
——关注甘肃省职业病防治的困与忧
■齐兴福
4月22日,甘肃省职业病防治院职业病二科病房,王登(化名)躺在病床上,呆呆地望着窗外。他今年50岁,来自甘肃省古浪县黑松驿镇,是一名尘肺病三期患者。与他一样在这里接受治疗的还有10多名来自同一个镇的老乡。
10多年前,王登跟随老乡到酒泉市的一处金矿打工,没有人告诉他们周遭的粉尘意味着什么。
自2004年王登的一名老乡被确诊为尘肺病后,古浪县先后有157人被确诊为尘肺病患者,很多人相继死亡……
事实上,除了尘肺病之外,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引发的职业病,数量也很惊人。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不久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透露,2012年,甘肃省新发职业病141例,其中新发尘肺病121例,全省尘肺病患者累计达到11536名。
发病主因——
防治责任未落实到位
近年来,甘肃省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系,使职业病防治工作得到了有效开展。然而,职业病问题还是成了社会、家庭不能承受之痛。
“职业病是发展经济、工业化进程中不能避免的一个问题,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存在。”甘肃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副所长王文军说。近年来,包括甘肃省在内的许多地区进入了职业病高发期。
甘肃省安监局统计的数字显示,截至今年3月,甘肃省申报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达3086家。
甘肃省职业病防治院副院长周雪峰认为,甘肃省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工业类型以冶炼业、采矿业和原材料加工业为主,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欠缺,使得粉尘污染造成的职业病高发,“特定的经济发展结构决定了甘肃省职业病发病的现状”。
周雪峰指出,导致职业病高发的因素很多,但首要的一个因素是,许多用人单位防治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部分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私营企业法律意识淡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不足。另外,一些地方政府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忽视了职业病危害。
在王文军看来,许多农民工缺乏职业病防护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往往成为受害者。他们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在粉尘现场作业的工人嫌防护用品妨碍工作而不愿佩戴,有的为了多赚钱,冒险从事禁忌岗位的工作。
防治之困——
诊断难、维权维、治疗难
近年来,甘肃省先后下发了多个职业病防治的政策性文件,其中包括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的《甘肃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对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体系、落实防治责任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尽管职业病防治工作收到一定成效,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
为防治职业病,国家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职业卫生评价,但遗憾的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对在本地投资的企业给予各种关照,使得职业病防治措施难以落实。
王文军说,劳动合同是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一个重要依据,但由于很多用人单位怕承担责任,加上农民工流动性大,很多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导致职业病诊断难、维权难。
今年4月17日,永昌县农民张生(化名)来到甘肃省职业病防治院,称多年前在当地一家石棉厂打工,近年来自感肺部不适,申请职业病诊断及鉴定。医院初步诊断发现,张生的“肺部确实有问题”,但他无法提供与石棉厂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能进行职业病鉴定。
“这样的例子很多。”甘肃省职业病防治院职业病二科主任孙建勤表示,由于职业病潜伏期很长,很多人在多年之后才发现自己有了病,此时再找企业索要相关证明材料,几乎不可能。
在一些专家看来,医疗力量薄弱、设备不足也是甘肃省职业病防治的一大难题。截至2012年底,该省医疗机构建成省级职业病科3个、市级27个、县级74个,有职业病防治专业人员269名。这269名专业人员要面对的是全省14万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平均520名从业人员才拥有1名专业防治人员”。
作为省级职业病防治机构,甘肃省职业病防治院就存在着这样的尴尬。2011年,甘肃省职业病防治院在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的基础上挂牌成立,目前设有2个职业病科,医护人员10多名,但“专业人员不到一半”。
据孙建勤介绍,甘肃省职业病防治院去年投资100万元引进一套洗肺设备,但无力购买有关职业中毒的化验设备。
破解要点——
形成监管联动机制
目前,甘肃省基本做到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覆盖省、市(州)两级,职业健康体检覆盖每个县(市、区),并逐步实现了职业病防治工作下乡镇、进社区。
据甘肃省卫生厅副厅长王晓明称,近年来,从业人员接受职业健康监护比率逐年提高,职业病诊断鉴定规范有序开展。甘肃省卫生厅在嘉峪关市、白银市白银区、陇南市徽县设立了重点职业病监测哨点,进行职业病危害摸底。
2011年3月,甘肃省编制委正式批复,将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到省安监部门。目前,该省14个市(州)、部分县(市、区)安监局成立了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配备了专职监管人员。
近年来,甘肃省安监、卫生等部门联合举办了各类职业卫生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例如,甘肃省安监局先后举办了多期针对矿山企业职工的职业卫生专题培训班,甘肃省卫生厅组织各级卫生机构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提醒农民工注意防范职业病危害。
对于未来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甘肃省卫生厅卫生法制与监督处处长杨敬科认为,首先要督促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认真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其次,建议地方政府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源头控制,从源头上消除职业危害因素;再其次,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和教育培训,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