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第二章辅导(一)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第二章辅导(一)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大纲要求:
1、标准化。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相关行业标准,开展企业安全现状评估,策划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达标方案。
本讲要点:
1、标准化的概念
2、《基本规范》的意义
3、标准化的内容
内容讲解:
第一节安全生产标准化
一、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意义
2004一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提出了“强化管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内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同年5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自
《基本规范》的发布实施,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基本规范》采用了国际通用的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现代安全管理模式,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机构、安全投人、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方面的内容作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干什么和怎么干的问题,能够更好地引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是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近年来,各地区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结合本地区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在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加强了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基本规范》总结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共性特点,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了规范化定义,对各行业、各领域具有广泛适用性,能够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各行业的普遍开展。
三是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原则要求。《基本规范》是对这些法律原则和法律制度内容的具体化和系统化,并通过运行使之成为企业的生产行为规范,从而更好地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同时,《基本规范》要求企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自主评定和申请外部评审定级,也能增强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所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就是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创造人的安全环境,规范人的安全行为,使人——机——环境达到最佳统一,从而实现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的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核心是人——企业的每个员工。因此,它涉及的面很广,既涉及到人的思想,又涉及到人的行为,还涉及到人所从事的环境,所管理的机械设备、物体材料等方面的内容。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评分细则,对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
二、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重点内容
(一)确定目标
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按照所辖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
(二)设置组织机构,确定相关岗位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安全生产投入保证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四)法律法规的执行与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本单位内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汇总。
生产经营单位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五)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六)生产设备设施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生产设备设施变更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的全过程进行隐患控制。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其安全运行。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施,建立台帐,定期检维修。对安全设备设施应制定检维修计划。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方案,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检维修过程应执行隐患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安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执行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和报废管理制度,应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拆除的设备设施应按规定进行处置。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涉及到危险物品的,须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实施。
(七)作业安全
1.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
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对动火作业、起重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对于吊装、爆破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2.作业行为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实现人、机、环的和谐统一。
3.安全警示标志
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在进行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4.相关方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执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
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条件的相关方。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方的项目协议应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或签订专门的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5.变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