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第一章辅导(二)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第一章辅导(二)
二、事故、事故隐患、危险、危险源与重大危险源
(一)事故
1.生产安全事故定义: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2.事故的分类: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分类原则,是按照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将工伤事故分为20类,分别为;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
3.事故的等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四级)
事故等级 |
死亡人数 |
重伤人数 |
直接经济损失 |
特别重大事故 |
≥30人 |
≥100人 |
≥1亿元 |
重大事故 |
(≥10人,<30人) |
(≥50人,<100人) |
(≥5000万元,<1亿元) |
较大事故 |
(≥3人,<10人) |
(≥10人,<50人) |
(≥1000万元,<5000万元) |
一般事故 |
<3人 |
<10人 |
<1000万元 |
注:死亡人数、重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符合三个条件之一。
所称“以上”包括本数,所称“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事故隐患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义: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简单记忆:三个因素:人、物、管理。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注意:事故隐患和事故的关系,发生事故一定由于存在事故隐患造成的;但并不是说,所有的事故隐患一定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2.如何来消除事故隐患呢?
(1)安全技术对策着重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问题。
(2)安全教育对策和安全管理对策则主要着眼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问题。
(3)安全管理措施则是要求必须怎么做,消除安全管理上的缺陷。
3.事故隐患分类:
分类原则,按危害大小和整改难易程度,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可立即整改排除的事故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面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隐患治理:企业、政府和公众等多方综合性地开展隐患辨识、评价、消除、整改、监控等活动和措施,使生产安全系统的事故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的过程即为隐患治理。例如,消防隐患等。
(三)危险
1.定义;根据系统安全工程的观点,危险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
2.从危险的概念可以看出,危险是人们对事物的具体认识,必须指明具体对象,如危险环境、危险条件、危险状态、危险物质、危险场所、危险人员、危险因素等。
3.一般用危险度来表示危险的程度。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危险度用生产系统中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严重性给出,即
R=f(F,C)
式中 R——危险度;
F——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C——发生事故的严重性。
4.风险的分类:从广义上来说,风险可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技术风险和健康风险等五类。而对于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可分为人、机、环境、管理等四类风险。
(四)海因里希法则
这个法则是1941年美国的海因里希从统计许多灾害开始得出的。当时,海因里希统计了55万件机械事故,从而得出一个重要结论,即事故法则(海因里希法则):在机械事故中,伤亡、轻伤、不安全行为的比例为1:29:300。
这个法则说明,在机械生产过程中,每发生330起意外事件,有300件未产生人员伤害,29件造成人员轻伤,1件导致重伤或死亡。
我们教材里还列举了国际油气生产协会(OGP)安全绩效指标报告中事故三角图1-2(P3),事故法则统计说明,要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必须减少和消除无伤害事故,要重视事故的苗头和未遂事故,否则终会酿成大祸。
例如某机械师企图用手把皮带挂到正在旋转的皮带轮上,因未使用拨皮带的杆,且站在摇晃的梯板上,又穿了一件宽大的长袖工作服,结果被皮带轮绞入,导致死亡。事故调查结果表明,他这种上皮带的方法使用已有数年之久,手下工人均佩服他手段高明。查阅前四年病志资料,发现他有33次手臂擦伤后治疗处理记录。这一事例说明,事故的后果虽有偶然性,但是不安全因素或动作在事故发生之前已暴露过许多次,如果在事故发生之前,抓住时机,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许多重大伤亡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1.定义,从安全生产角度来看,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从上述定义来讲,危险源可以是一次事故、一种环境、一种载体的载体,也可以是可能产生不期望后果的人或物。
2.危险源的分类:
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中的作用,一般把危险源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危险源:是指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包括生产过程中各种能量源、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他决定了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它具有的能量越多,发生事故的后果越严重。
第二类危险源是指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广义上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误、环境不良以及管理缺陷等因素。第二类危险源决定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它出现越频繁,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越大。
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第一类危险源客观上已经存在并且在设计、建设时已经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因此,企业安全工作重点是第二类危险源的控制问题。
例如,我们生活中用的石油液化气罐就是危险源,因为在储存、运输和使用中,可能会发生泄漏,引起中毒、火灾或爆炸事故。
又如,一个携带传染性病毒的人,也是危险源,因为他可能造成与其有过接触的人患上传染病。
再有,生产中没有安全操作标准和规程也是危险源,因为没有完善的安全操作标准和规程,可能会使员工出现不安全行为,造成安全事故。
(六)重大危险源
为了对危险源进行分级管理,防止重大事故发生,提出了重大危险源的概念。
1.广义上说,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就是重大危险源。
2.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和《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重大危险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定义: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单元,可以是油库、危险品仓库,油罐车,烟花爆竹生产厂等。
注意:三个要素,1)物品的危险性、2)危险品的存储数量、3)临界量。
注意,不包括危险物资的运输,属于道路交通运输。军事设施、采掘业及核设施等均不在此范围内。详见教材附录。
3.当单元中有多种物质时,如果各类物质的量满足下式,就是重大危险源。

式中qi——单元中物质i的实际存在量;
Qi——物质i的临界量;
N——单元中物质的种类数。
4.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标准中,作为举例给出了爆炸性物质、易燃物质、活性化学物质和有毒物质等共6大类9小类属于重大危险源的临界量。详见附录P241。考试时会给出临界量。
三、安全、本质安全
(一)安全
与危险相对的概念。安全泛指没有危险、不出事故的状态。即“无危则安,无缺则全”。
1.定义: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即安全生产,指的是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或财产损失的状态。按照系统安全观念,安全是指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危险的伤害。
工程上的安全性,是用概率表示的近似客观量,用以衡量安全的程度。
2.系统工程中的安全概念,认为世界上没有绝对安全的事物,任何事物中都包含有不安全因素,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安全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危险性是对安全性的隶属度;当危险性低于某种程度时,人们就认为是安全的。安全性(S)与危险性(D)互为补数,即S=1-D,安全贯穿于系统整个寿命周期。(解释隶属度,隶属度A(x)越接近于1,表示x属于A的程度越高,A(x)越接近于0表示x属于A的程度越低。)
(二)本质安全
1.定义:本质安全是指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
具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失误—安全功能。指操作者即使操作失误也不会发生事故或伤害,或者说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身具有自动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功能。例如,机械设备防止误操作的安全终止装置。
(2)故障—安全功能。指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还能暂时维持正常工作或自动转变为安全状态。例如,冗余设计,或备份。
注意:上述两安全功能应该是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身固有的,即在它们的规划设计阶段就被纳入其中,而不是事后补偿的。
2.本质安全是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为主的根本体现,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境界。
防患于未然就是本质安全的核心,即也是我们安全生产管理追求的最高境界。
(三)安全许可
安全许可是指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炮竹、民用爆破器材五类高危生产企业实行的安全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