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着力深化执法行动
——二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要以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这既是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有效途径,对于做好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
去年以来,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下,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会同相关部门,依法监管、严格执法,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开展了一系列集中打击活动,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849万多起,依法关闭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运输等单位2.26万余个。因非法违法造成重特大事故比率,由以往的80%以上降到目前的50%左右,取得了明显效果。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全国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执法不严、打击不力,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屡禁不止,有的唯利是图,无视生命;有的官商勾结,肆无忌惮;有的铤而走险,目无法纪。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导致事故发生,仍是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任务依然繁重。
“民为邦本,法乃公器”。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国之根本,安全法治就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强大武器。国内外经验证明,健全的法治是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必由之路。“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着力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就是促进和保障安全生产领域“法之必行”的有力抓手和重要途径。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提出,“到2010年,初步形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只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坚决纠正和有力惩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才能促进各类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尽快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
着力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必须突出重点,严厉打击。要依法重点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经营,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无照营运、违法载客等非法违法行为,以及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和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现象。要继续整顿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小厂,依法取缔非法运输经营单位资格。
着力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必须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集中力量联合执法,坚决依法关闭,并向社会公开曝光。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安全生产跟踪监管执法,严防一些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前纠后犯、明纠暗犯、蒙混过关;严防一些非法违法生产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异地转移;严防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发生,确保安全监管执法到位。
着力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必须敢于负责,敢抓敢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行业部门,要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把加强监管的要求集中体现到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中。对抗拒安全执法及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严惩、以儆效尤,坚决维护法律尊严,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