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某工程前期主体施工为甲公司,后期装修施工为乙公司。在甲公司退场、乙公司进场的阶段,两公司未对现场进行查验,未办理交接记录。后期建设局检查时,对现场脚手架存在的问题开具罚款;乙公司解释为甲公司所为,与自己无关。
案例二:某工程外线施工阶段,经常将前期埋入地下的线缆挖断。
我们打开一本本安全事故案例,都会发现十起事故,八起是人为造成的。对于安全工作,从上到下不可谓不重视,各项管理制度不可谓不健全。但为啥各类事故仍时有发生,各违章行为屡禁不止呢?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重视细节所致!发生的安全事故,可以肯定地说:都离不开麻痹、侥幸、粗心、大意等因素。一个不细心,事故就可能发生,工作中把脚扎伤的,把头磕破的,因劳保用具穿戴不整齐而送命的……这些看似可以忽略的“细节”,就是造成安全事故最直接的“祸首”!正是由于这一次次偶然的忽视,一个个不经意间的疏漏,带给人们的是一起起安全事故的发生!
“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抓工作要细,抓安全工作更要细,细到细枝末节,细到“安全无小事”;美国科学家海因利希研究提出了“1:29:300”的法则。意即: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1000起事故隐患)。若安于现状,不做好安全预想,不重视细节和疏忽,任凭事故苗头一点一滴地积累,就等于给事故酿好了温床,就等于放弃了改正失误的机会。
这是一个细节取胜的时代,任何方面都要有所成效,对于细节的处理都必须精益求精。安全生产不容忽视细节,尤其是在人命关天的情况下,任何侥幸、任何“恶小”都是不应该的。如果每一个职工在工作中能够精力集中一点,遇事细心一点,事前多预测一次,那么很多安全事故将不会发生。
首先,制度的履行是关键。制度没能成为职工的自觉行为,任何真正成熟的管理,都是在对细节精确把握的基础上来运行的。而违章就是不良习惯对管理制度、标准、程序的偏离。千万不能形成平时对违章“干惯了、见惯了、习惯了”,没有不折不扣的执行规章制度,不按照标准操作的。这些都是不健康的管理弊端。
其次,在对待安全事故上,要矫正态度、高度重视。我们不应只强调工程检查,以及事故发生后的分析,还应多多关注事故前的细节,深入地对轻微事故的总结分析,对“征兆”和“苗头”进行排查,在建立轻微事故、未遂事故和事故隐患的上报、分析、总结流程上下功夫,强化管理,形成机制,不让此类事故再次发生;而不要认为小事一桩,不值得小题大做,解决了就算了,况且家丑不可外扬,以至小事化了,一级瞒一级,一再错失避免重大故事发生的时机。
在这里,还是要讲两个故事。
英国民谣,查理三世马失社稷的故事告诉我们,只因为战马少了一个铁钉,而导致一个国家的消亡。
美国最大的化学公司——杜邦,“零事故”的鼻祖;无论召开任何会议他们都有一个惯例,正式开会前主持人必须说:“开会前,我先向诸位介绍安全出口。”而且会议室里还有一张特殊的椅子,上面罩着一个红布套,套子上写着:“如有紧急情况请跟我来”。这张椅子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坐,只有非常熟悉所在楼情况的人才有资格坐。公司还规定上下楼梯必须扶扶手,在办公室不准奔跑,铅笔芯要朝下插在笔筒内——如此谨小慎微的安全教育、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看起来是安全教育中的一个小小元素,但正是这一个个小小的安全元素,使得这家大公司一直保持着骄人的“百年安全记录”。
回到篇首的案例中,如果乙公司和甲公司做了交接,甲公司也将隐患整改了,就不会有后面的罚款,甚至事故;如果在前期下线缆之前,对线缆的规格、走向做好标记,也就不会造成线缆的损伤。这些细节没有考虑,只能被动交学费。
“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大;山不拒细壤,方能成其高”。在大学里,可能会做事粗枝大叶,差不多就行了。而在企业里,管理的精髓就在于将简单的事情做到细节。因为,成功来自点滴,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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