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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如十字路口的红绿灯。绿灯预示着安全可正常运行,红灯显示禁止或已发生事故,黄灯意味着你还有处理的机会和时间。企业如果处在安全可控的状态,尤如在绿灯下通行,安全畅通。如果企业存在事故隐患,就是一辆处在十字路口黄灯下的车,小的事故隐患,就象你已在绿灯时过了停车线,不必停车整改,能边运行边整改;大的事故隐患,就象你在未到停车线时,黄灯亮了,必须停车,要停产整改事故隐患;如果你一意孤行,硬闯红灯,不出事故是偶然的,出事故是必然的,等着你的就会是事故。 遇到黄灯你是停下来,还是冒着闯红灯的危险呢?继续前行闯红灯,违法必受罚,驾驶员也自觉接受处罚,这个道理现在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知道,社会认同度也高。 企业存在事故隐患,尤如在十字路口遇到黄灯,怎样处理完全操纵在业主手中,如果不整改继续强行运行,这也是违法,也和闯红灯一样,业主是不是心服口服地接受处罚呢? 事实上现在有很多企业,被各层各级安监机构查出事故隐患后,不是积极整改,而是不当会事,继续高速运转,当安监部门要对其实施行政处罚时,他会振振有词地说,企业是我的,财产是我的,损失也是我的,我怎样处理与别人无关。同时,社会上也有不少人认同这个观点,企业是老板个人的,资产是他自己的,出了问题也由他自己负责,没有必要这么认真。可大家就忽视了,企业发生事故,不但老板个人受损失,国家为了抢救事故得动用多少社会财富,这可是社会全体成员的财富。如果事故危及他人、危及社会,那别人不是成了老板积累财富的牺牲品了吗。况且私人财产也是社会财富,也是利用社会资源积累起来的财富。 所以我们必须也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是最近出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宣传,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也象“红灯停、绿灯行”那样,让全社会家喻户晓,使人人都知道这样一个道理“长治久安,有备无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