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5月份以来,部分省(市)道路交通事故接连发生,尤其是客车事故呈上升趋势,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如,5月15日13时20分,国道213线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安宏乡鬼打桥处,一辆车牌号为川AH9618的客车与一辆车牌号为川V 08033的客车相撞,造成8人死亡;5月15日15时27分,陕西省西安市相伴商贸有限公司一辆大巴车在咸阳市淳化县境内发生坠崖事故,目前已造成35人死亡、11人受伤;5月23日上午11时40分,湖南新干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车牌号为湘A27851的旅游大巴车,从长沙开至新宁S218路段0公里400米处,发生侧翻引发重大交通事故。截至23日晚10时30分已致8人遇难、40余人受伤,其中5人伤势严重。
提起客车,真正是让人欢喜让人忧。频发多发的客车事故,几乎已经到了使人麻木的地步。追尾、相撞、侧翻、坠崖等,已经成了客车事故的专用词;疲劳驾驶、人员超载、雨天路滑、车速过快、处置不当、制动失灵等,已经成了客车事故的主要原因;追责、反省、警示、约谈、赔偿等,已经成了客车事故事后处理的固定格式……。每次客车事故过后,学者都会从安全学原理分析事故的原因,政府部门都会从人的不安全因素分析事故的根源,司法部门则会从安全监管的措施、方法和手段中寻找失职渎职证据……。是全社会放松了对客车安全的监管吗?是客车的技术装备条件不如过去吗?是道路条件不行吗?是驾驶员的素质在“滑坡”吗?显然都不是。
客车是靠人操纵的流动交通工具,除去不可抗拒的原因,人的因素是决定安全的根本保障。直白地说,人是活的,线路是死的,老马都能识途,何况人呢?频发多发的客车事故,漏洞究竟在哪里?首先,要提升客运企业的本质安全。客运企业必须摆在经济利益与安全行车的关系,创收决不能置乘客的生命于不顾。同时,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技能考核、身体检测和出车前的情绪状况检查,严格遵守对客运车辆例行保养规定和上路前对车辆轮胎、刹车制动、转向灯等安全性检查,严禁人、车带“病”上路,防患于未然;其次,要严格客运车辆道路安全监管。对长途客车实行监管责任“接力传递”,做到监管不断线、不漏管、不失控,确保全天候、全路段跟踪管理、跟踪服务。再其次,要强制执行凌晨2时至5时临时停车休息和行车“2小时休息”规定,同时,无论是在高速道路或者是国道、省道都要设置临时停车休息区,为驾驶员和乘客提供必需的休息和服务保障。
确保客车安全,必须以人为本,防范在事前;必须硬件、软件兼顾,政、企合力除患,追求“零死亡”目标,使遵章守纪成为习惯,让安全行车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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