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安全生产发展进入新常态,要提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基本条件,就必须用新的思维方式重新定位谋划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推动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首先,要正确把握新常态下安全生产的三个背景思维。一是,严格按照习总书记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针对安全生产工作新特征,认真谋划决策部署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目标;二是,始终围绕“依法治安”这条主线,不断加大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力度,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人人坚守法律底线,努力提升安全生产法治能力;三是,不断适应“新常态管理”模式,积极调整转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新方式,不断适应新常态下的安全生产管理发展新要求,努力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发展。
其次,要依托二个平台实行新常态下的安全融合管理思维。将安监总局推出的各项安全生产新政策规定,融入已推进实施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生产信息化二个管理平台当中,实行整体融合管理,才能更有效地贯彻落实执行,切实让红线意识成为新常态,让坚守底线成为新常态,让安全行为成为新常态,让本质安全成为新常态,让安全发展适应新常态。
再次,要梳理整合推进新常态下的三个责任体系建设思维。主要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的相关规定要求,侧重梳理整合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政府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和中介技术服务“五个必须”等三个责任体系建设,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落实措施,才能充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政府主导责任、中介服务责任三个责任作用,不断满足新常态下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要求。
最后,要深度推进新常态下的各级安全生产履责问责工作思维。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编制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认真细化分解落实到岗、到位、到人,并用“履责卡”规范各级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行为,重点履行分类分级监管、综合专项监管、执法检查监管等“新常态”管理责任,认真行使法律赋予的四种职权和四种查处手段,不断督促各级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同时,采用“问责卡”形式,坚持对各级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实行“问责制”,进一步落实“约谈问责”和“谈心对话”、“诚信管理”以及“挂牌督办”等制度,坚持实行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刑事责任、渎职责任及纪律责任等“一案五查”,有效促进安全生产“新常态”管理发展。
(王卫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