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手之悔 |
作者:lirong98 日期:2009-4-7 15:48:00 |
春节期间,闲暇之余,随手翻了翻去年的稿件,蓦然发现《党委管安全在盐都区形成制度》这一篇稿件发出后没有回音,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这可是一个比较新的话题啊,而且是及时发出的,时效性上也没有问题啊。 我重新查看了一下这篇新闻稿,唉,怎能这样呢,6月8日发生的事,我确把日期误打成8月8日,这样的一篇稿件6月9日发给各单位,你说编辑能用你的稿吗?他一定说你是假新闻。 失手啊!我当初只为了快、为了时效性,而没有仔细校对,这不是“一失手成千古恨”吗,白白浪费了一个好的新闻线索啊。 悔恨之余,反思自己,作为一个搞文秘的,你就应该细心,不能出一点差错,如果是一个政策文件,因你的一错就有可能使之效力相反。作为一个安全生产监管单位的工作人员,你就更应该细心,如果一次安全检查,因你的一错就有可能出现流血的事故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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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
作者:原创(游客) 日期:2016-9-30 10:5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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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
作者:原创(游客) 日期:2016-9-28 16:1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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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
作者:原创(游客) 日期:2016-9-6 16:4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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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失手之悔 |
作者:游客(游客) 日期:2011-2-28 11:3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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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失手之悔 |
作者:游客(游客) 日期:2011-2-28 11:3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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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失手之悔 |
作者:游客(游客) 日期:2011-1-17 12:2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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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失手之悔 |
作者:小船(游客) 日期:2009-4-13 13:3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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