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 机械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应按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 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支座盘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载荷时水准泡居中。支腿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外伸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3 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起重臂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的操纵手柄。
4 作业中改变幅度应平稳,严禁突然起落起重臂。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安全距离(m) |
﹤1 |
10 |
35 |
110 |
220 |
330 |
500 |
沿垂直方向 |
1.5 |
3.0 |
4.0 |
5.0 |
6.0 |
7.0 |
8.5 |
沿水平方向 |
1.5 |
2.0 |
3.5 |
4.0 |
6.0 |
7.0 |
8.5 |
5 箱形起重臂起重机在伸缩起重臂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放下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过小。
6 作业时,起重臂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箱形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一节起重臂的长度大于后一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7 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放下重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8 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从运输车驾驶室上方通过。
9 两台起重机抬重物时,两台性能应接近,单机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起重量的80﹪。
10 轮胎式起重机需短距离带载荷行走时,途径的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重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0毫米,并必须缓慢行驶。严禁带载荷长距离行驶。
11 行驶前,必须收回起重臂、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通过铁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时,必须减速慢行。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12 行驶时,在底盘走台上严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 起重机通过临时性桥梁(管沟)等构筑物前,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地面电缆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14 作业后,箱形起重臂起重机的起重臂应全部缩回、放稳妥,并挂好吊钩。桁架起重臂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转至起重机的前方,并降至40度~60度之间。各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制动牢固,关闭门窗加锁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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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重机的准备工作和起重作业除应严格执行履带起重机的有关规定外,根据汽车、轮胎起重机的特点,还需注意以下几项:
1、轮胎气压应充足。
2、在松软地面工作时,应在作业前将地面填平、夯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
3、汽车起重机不准吊重行驶或不打支腿就吊重。
4、轮胎起重机作业时,必须作短距离行走时,应遵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执行。重物离地高度不能超过0.5米,重物必须在行走的正前方,行驶要缓慢,地面应坚实平整。严禁吊重后作长距离走行。
5、当起重机的起重臂接近最大仰角吊重时,在卸重前应先将重物放在地上,并保持绳拉紧状态,把起重臂放底,然后在脱钩,以防止起重机卸载后向后倾翻。
二、行使过程中,汽车起重机的起重臂不得硬性靠在拖架上,拖架上必须垫约50毫米的橡胶快,吊钩挂在汽车前端保险杠上不得过紧。轮胎起重机应将吊钩升到接近极限位置,并固定在起重臂上。
三、全液压汽车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发动机启动后将油泵与动力输出轴结合,在待速下进行预热,液压油温达30才能进行起重作业。
2、在支腿伸出放平后,即关闭支腿开关,如地面松软不平,应修整地面,垫放枕木。检查安全可靠后在进行起重作业。
3、吊重物时,不得突然升降起重臂。严禁伸缩起重臂。
4、当起重臂全伸,而使用副臂时,仰角不得小于50℃。
5、作业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工作半径,亦不得斜拉起吊。并禁止在前面起吊。
6、一般只允许空钩和吊重在额定起重量30%以内使用自由下落踏板。操作时应缓慢,不要突然踏下或放松。除自由下落外,不要把脚放在自由下落踏板上。
7、蓄能器应保持规定压力,低于或大于规定压力范围不仅会使系统恶化,而且会引起严重事故。
8、在现场不得吊着重物行走。
9、除上述规定外还应严格按说明书有关规定执行。
四、汽车式和轮胎式起重机必须遵守起重机械的一般安全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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