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3月7日,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化肥厂精炼工段厂房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重伤,1人轻伤,经济损失7.2万元。
一、
事故概况及经过
1980年3月7日4时,该厂氮肥车间精炼工段1号液位计突然漏出大量带有氨嗅味的精炼气体和醋酸铜氨液,1名操作工误判为2号液位计喷漏,即走出操作室门外,让另1名操作工关闭2号系统高压机。由于1号及2号系统的进口连通阀未关,因此又关闭了1号系统。因处理不适当,精炼气从1号液位计继续大量漏出,加之操作室通风较差,使泄漏气体很快达到爆炸浓度而突然爆炸,造成厂房倒塌的250平方米,停产约3个月和3人死亡,4人重伤,1人轻伤,经济损失7.2万元的后果。
二、
事故原因分析
1.工艺指标执行不严,偶有超压现象,加之操作工技术素质差,对事故苗头判断不准。
2.液位计石棉橡胶密封垫因质量差,垫质松软各项指标均不符合要求。
3.精炼操作室通风不好,使漏出的气体不能及时扩散,容易在短时间内达到爆炸范围,精炼气的爆炸极限为 5.0~73.0%。
4.组织纪律松弛,春节后部分岗位休假人员过多,上班人力不足,如精炼岗位定员5人,当班只有3人,看液位计只有1人。
5.安全教育不够,思想麻痹,没有意识到会发生爆炸,在事故发生前3天,个别操作工已发现1号液位计有小渗漏,无意识到是事故苗头,没有及时报告处理。
6.车间内开关、电灯和仪表屏都为非防爆型,并且经常使用电炉。
三、
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1.对现有设备工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对压力容器进行探伤检测,彻底消除隐患,加强备品、备件的购进和使用管理,补齐安全设施,坚决按照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检修和生产,决不超压生产。
2.厂房改建为钢屋架,钢筋混凝士框架和石棉板屋面结构,并把高分室迁离本体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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