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新进员工,应以人事计划及各部门的实际需要为依据。各部门如有职务空缺或需要增加人员时,须先行提交人员需求申请及人员增补申请表,属于新设职务者,还应同时提交工作说明书,呈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办理。
二、人事部选择适当时机登报招聘,在应聘人员通过初审后,寄出人员增补申请表和面试通知。应聘人员应持填妥之人员增补申请表,按时前来参加面试。
三、面试由申请进入部门的主管、特聘专家及人事部职员进行,申请进入部门主管为主试。面谈时应尽量利用人员增补申请表所包含的内容进行发问。面谈完毕时,主试人应立即将评语及所得印象记录在面谈记录表上。
四、专业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用人单位担任,考试行政由人事部担任。
五、专业考试及面试合格与否应由用人单位决定。人事部对考试合格者,应对其人事档案加以调查,以了解其过去就学、工作情况及行为表现。
六、人事部将利用新进员工考试成绩记录———记录专业考试、面谈评定等成绩及个人档案资料,供用人单位决定录取与否。应聘人一经决定录取,即成为本公司新进员工储备人员。人事部应将此消息立即通知录取人。
七、专业考试及面谈的标准录取分数均不得低于远园分。另外,还应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心理测验,测验结果供用人单位录取时参考。
八、人事部在接到各部门经批准的人员增补申请表(或兼工作说明书)后,即将储备人员依次选出,安排其先参加心理测验(人格测验及性向测验),合格后即可任用。录取人于报到时应持报到通知书及各种合格证件(如有不合格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如毕业证书、离职证明、身体检查表、人事资料卡等,均须经人事部审查合格后开具聘书。该员至此成为本公司试用人员。
九、进人部门应按照规定,对新进人员进行职前介绍,试用人员应填写试用同意书。试用期满时,有关部门进行新进人员试用评核,下达试用期满通知,决定是否正式任用。通过上述考核和试用,新进人员才能正式成为本公司的一员。
十、主任级以上人员的招聘,除应依以上办法办理外,还须通过总经理面试方予录用。
十一、本公司人力来源,以外求为主,内求为辅,目的是寻求优秀且适用之才。故除登报招聘之外,公司鼓励员工推荐优秀人才,凡本公司员工介绍的应聘人,若其综合成绩及其他条件下与其他应聘人相同,则优先录用本公司员工介绍之应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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