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操作规程 |
作者:jjh-chf 日期:2009-12-25 10:22:00 |
电工操作规程1、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2、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可靠,穿戴好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品,以防意外。 3、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切勿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合阐送电。 4、使用测电笔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一般使用电笔只许试500V以下的电压。 5、如须对线路进行检修,可事先通知用电单位停电,在架空线路进行检修前首先停电、试电,并挂好临时接地线,以防发生意外。 6、凡400-1000V之内的线路上禁止带电操作,如必须带电作业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操作措施,经领导同意后,并有人监护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7、工作中必须头脑清醒,思想集中,不得醉酒、神志不清作业。身体不适者禁止操作。 8、工作中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的线头应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9、安装灯头时,开关必须控制火线,灯口处必须接在“ 10、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符合规定标准,开关选择必须大于所控制之设备的总容量。 11、工作中途因故停止,重新工作时必须详细检查设备的各项变化,待充分了解后方可进行工作。 12、一切金属电器外壳上都必须施行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13、设备安装时,要进行详细检查,电气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Ω,并按设备说明书的各项要求,进行调整、试验。 14、工作结束后人员撤离操作地段,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的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
原创 |
作者:原创(游客) 日期:2016-9-30 13:5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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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
作者:原创(游客) 日期:2016-9-28 19:1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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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
作者:原创(游客) 日期:2016-9-6 19:4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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