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杂谈:谎报、瞒报事故为何屡禁不止
2012年6月18日,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县鲁台镇东屯花炮厂发生爆炸事故,当地政府报告事故死亡7人、伤14人。8月初接群众举报,反映淮阳县政府在东屯花炮厂“6·18”爆炸事故中谎报伤亡人数。接到群众举报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彻查真相,严厉追究,绝不姑息。根据省领导指示精神,8月12日成立了省政府“6·18”爆炸事故调查组,省、市调查组通过突审有关当事人、走访当地居民和调取住院病例、死亡记录、赔偿协议及领款签字证明等办法,经反复核对,确认东屯花炮厂“6·18”爆炸事故共死亡28人,受伤20人。受伤的20人中,已出院9人,仍在医院治疗的11人已经没有生命危险。这是一起严重的事故谎报。现实生活中,像这类的谎报事故,不是个别的,只是没有人举报而已。看来谎报、瞒报事故的现象屡禁不止,其中的原因大体有以下方面:一是当地政府负有重要责任。存在三怕:怕丢乌纱帽,往往把事故以大说小。怕影响本地区声誉。怕影响企业形象。二是采取高压政策,千方百计把事故瞒下来。当地的媒体失去作用,没有当地领导指示,不敢报道事故真相。据我所知,我们地区曾发生过重大事故,省报都见了,当地报纸却不予以刊登。三是群众不敢举报,怕打击报复。四是事故报道太简单,其中隐瞒情节,为谎报瞒报打马虎眼。五是打击力度不够。比如,河南这起谎报事故,仅给免职处理,太便宜了,应追究其渎职罪。否则,这类问题很难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