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杂谈:名人受罚别成个案
名人也是人,跟庶人一样。比如,高晓松就是如此,他于国家法律而不顾,醉驾不说,又发生了交通事故,致4车追尾、3人受伤。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今日一审宣判:高晓松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人民币。如今,名人不能自律并非高晓松,还有吸毒的,偷税的等等,放纵自己,并游离法律之外。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他们自认了不起,误把自己当成“圣人”,竟敢冒天下大不韪,同法律对抗,到头来,只能自食其果。二是有些人对他们太溺爱太宠爱,似乎他们做了出格的事是小节,原谅他们,迁就他们,长持以往,他们以名人自居。三是有关部门管理不严。非给社会做出榜样,相反给社会抹黑。四是享有“特权”以为是名人,谁也不能给他咋的。笔者认为,对名人要求要高,注意自己的形象,否则,他们代理的广告,可信度大打折扣了。
各地都有“名人”,跟当地领导打得火热,别说醉驾,就是比这还大的事都能摆平。我从网上搜索了一下,看看还有其他名人没有?其实,肯定会有,只不过没有曝光,或花钱摆平了,消灾了。我想,名人也是人,只不过他们有些出众的地方,但也不能这样,以为是天王老子,不服天朝管。如果竟做违法的事,自己给自己抹黑。名人当自省,多做有利于人民的事,别当反面教员,更别为社会添乱,好自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