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火的事我要一直做,做到老”(转帖)
记浙江省首支家庭义务消防队队长阮炳炎 |
2009-02-09 10:51:03 中国安全生产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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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着电动三轮车的阿三和队员们在一起。 “救火阿三”在当地家喻户晓。 “我只做了一点小事,就给了我这么高的荣誉,救火的事我要一直做,做到老。”这是2008年年底阮炳炎荣获浙江省绍兴市创业创新30年“十大风流人物”称号后的获奖感言。 一句平淡的获奖感言,却折射出了一名普通农民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高贵品质,阮炳炎义务救火20年的事迹,也深深打动了当地群众的心。 义务救火接力棒传了八代 阮炳炎是上虞市道墟镇一名普通农民,因家中排行第三,小名“阿三”。1989年,他组建了浙江省第一支家庭义务消防队,义务救火20年,他的外号“救火阿三”在当地是家喻户晓。 2008年年底的一天,记者来到浙江省上虞市道墟镇肖金村。在村民的指引下,记者沿着一条约三十多米长的弄堂往里走,发现一路上都是红漆画着的箭头和一排歪斜的字——“救火阿三家电话:82588499”。弄堂走完了,一位身高1米6左右,两鬓长满白发的老人笑呵呵地站在那儿,不用说,他就是“救火阿三”,他的背后是一块白底木牌,上面写着“道墟镇救火阿三义务消防队”,牌子上的红色“火”字显得特别醒目。 阿三的家是当地已不多见的木结构“人”字形平房,空旷、古老。阿三说,这个房子都快100年了,虽然破破烂烂,但住惯了,很有感情。 走进阿三家,墙上挂满了“舍已为民,扑灭大火”、“学雷锋积极分子”等鲜红锦旗和牌匾,正对门上方挂着“救火阿三,无上光荣”和“行善积德”的题词,阿三介绍说,这是公安部消防局高级工程师朱力平少将和原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副局长蒋朝龙前来看望慰问时对他的勉励与鞭策。 环望阿三家四周,除了1口三眼大灶、1只大水缸、1张八仙桌外,几乎没有值钱的家具,引人注目的都是与消防有关:挂在墙上的消防服、消防帽,堆满屋角的消防器材,以及边屋里2辆挂着武警牌照的电动消防车。 说起阿三办家庭义务消防队,还有家族渊源。 据阿三介绍,曾有人到鲁讯纪念馆查过他家族的族谱,救火的事业,从清朝阮华玉那代开始,此后代代相传,到阿三这一代已是第七代了。 “我们这地方离绍兴市有25公里,离上虞也有25公里,一旦发生火灾,等消防队赶到,火都烧得差不多了。而每次看到乡亲们受灾,我心里就难受。”据阿三回忆,他小时候曾亲眼目睹了一场大火烧毁邻居家园的事。那是一个下雪天,村里一户人家不小心失火,财物给烧了个精光,那场火就是因为没有救火工具才越变越大的。自那以后,阿三就暗暗发下了为民救火的誓言。 1989年,在地方政府与公安消防部门的支持帮助下,阿三用搞运输挣来的4500元钱,购买了手抬机动泵等消防设备,还动员3个儿子和村里2名复员军人,成立了浙江省首支家庭义务消防队,阿三当上了队长。队长阿三与队员们约法三章:不管白天黑夜,不管活计多忙,闻警出动;救火时上屋入室的危险活由他干;救火用的汽油费、机器维修费由他承担,并每年为队员补贴一双球鞋。 2008年,阿三的小儿子阮立法(曾在绍兴市越城区消防大队一中队服役)到外村入赘,阿三将一台消防水泵送给小儿子作礼物,希望他能将阮家的救火事业传下去,阮立法很高兴地接过消防“龙头”,表示会继续将父亲的事业继承下去。 靠种田养猪维持消防队生存 曾有人问阿三,你义务帮助救火,钱还要自己出,这样做值得吗?“我不图什么,我只知道这样做是积德的事,是善事。”阿三常这样回答。 为了维持家庭义务消防队运行,阿三每年至少要花费5000元。最早的装备只有一台消防泵,如今,已经扩充到3台消防泵、2辆电动三轮车、1辆手拉车、22盘消防水带,每年这些设备的维修费和油费,数目都不小,而这些钱都是靠阿三种田养猪积攒的,没有任何专项补助。2007年,阿三举债数十万元买来了一台汽吊,用于登高救火。 阿三主要收入来源是承包的十一亩田,每年养的几十头猪。每天天一亮,阿三就骑着电动三轮车去运猪饲料,吃完早饭就到田里干活,傍晚回来还要清除猪粪,每天都忙得团团转,一年下来除去本钱,结余也不多,这些钱随后都投到救火中去了。阿三说,生活苦是苦了点,但只要自己还能动,就要从牙缝里省下来钱去救火。 “你自己家里不宽裕,还要投钱进去帮别人救火,为什么?”2008年12月5日晚,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记者柴静现场访谈阿三时,他这样回答说:“这样做是为了保护大家,救火这事情也是世世代代传下来的,并不是一件很稀奇的事情。”朴素的话语,赢得了现场观众经久不息的的掌声。 二十义务救火149场 采访中,阿三递给记者一本厚厚的救火日记。翻开这本记载着149次救火经历的记录本,仿佛能看到了阿三在一次次烈火中冲锋陷阵的身影: 1991年农历正月初一,村民张炎家中一对大红蜡烛倾倒,燃着了蚊帐,木结构民房顿时淹没在火海中。阿三率队赶到,奋力扑救。到大火熄灭,阿三才发觉他和队员们已浑身湿透,冻得直发抖。 1996年6月13日,车浦13户人家房子着火,阿三和队员救了十几个小时,火灾现场4只煤气瓶烧得通红,随时有爆炸的危险,阿三让别人走开,自己端着水枪浇个不停。 2003年正月初一,正在做晚饭的阿三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带上消防装备赶往6公里外的另一个村子救火,与上虞市消防大队和镇义务消防队连续奋战2个多小时才扑灭大火。等阿三救完火回到家时,饭菜早已凉了,妻子孩子们瞧着他黑乎乎的脸,一个个心疼不已…… 二十年来,阿三义务救火149次,为乡亲们挽回经济损失达500多万元。 救火的事我要一直做下去 2008年12月5日晚,绍兴市30年“十大风光盛事、十大风流人物、十大风云越商”评选揭晓,“救火阿三”阮炳炎荣获“十佳风流人物”称号。获奖后,身穿消防战斗服的阿三当场表态:“救火的事要一直做下去,做到老。” 今年已经64岁的阿三,为了乡邻们的安居乐业,还是一如既往地参与救火。最近一次救火是在2008年8月,当时邻村一户人家着火,接到报警的阿三和2名义务消防队员5分钟后就赶到现场,并及时控制了火势,为随后赶到的公安消防队提供了宝贵的救援时间。 二十年来,阿三没过好一个安稳年,每年的除夕都会有二三起火灾,有一年他甚至连救了24小时的火,结果冻病了。 春去秋来二十载,冲锋陷阵保平安。阿三义务救火的事迹广受赞誉,他多次被评为市、镇“优秀党员”,2002年被绍兴市公安局授予二等荣誉奖章,2004年名列“浙江省十佳乡村消防卫士”首位,并当选为上虞市见义勇为“十佳勇士”,2007年获得上虞市首次设立并仅有3个名额的“市长奖”,2008年被评为浙江省“十佳消防志愿者”、绍兴市创业创新30年“十大风流人物”和上虞市“十大道德模范”。 当记者问阿三救火还能干多久时,他立即站起来拍了拍胸脯:“我这把老骨头还硬朗着呢,每餐喝上七八两老酒,啥毛病也没有,你信不信,我还能把两台机动泵挑着走。”说着,阿三还真的走到消防间里,挑了2台机动泵就往外走。 阿三说,接力棒虽已交给小儿子阮立法了,但只要自己能挑得动机动泵、拿得动水带还会继续救火。不过,阿三觉得救火这件事,不是他家的“专利”,应该鼓动更多的人来参与救火,共同护佑一方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