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发布了《教育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高校根据需求在现有本科专业和研究生学科内设置化工安全方向,并鼓励企业与高校合作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试点。作为一名安监人员,感到这项措施很有针对性,很有现实作用和长远意义,可谓是推进 “人才兴安”战略的又一重要举措。
我们安全监管机构特别是基层安全监管机构成立时间晚,现在岗在职人员多数从其他部门抽调组成,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安全监管综合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就危险化学品生产来说,这是我们直接监管的重点领域,却是我们的“短板”甚至“盲区”。因为,化工生产专业性极强,各种产品的特性、生产工艺各不相同,日常安全检查,如果没有专家跟着,单凭我们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发现的隐患都是些皮毛的内容,深层次的隐患很难发现。这本身就是个不容回避的隐患。所以,没有内行不行,没有专业人才不行。开设“化工安全”专业,可谓是雪中送炭。今后,在招聘安监人员时,可以有才可选,有人可用。
对广大化工企业来说,开设“化工安全”专业,也是一场“及时雨”。现在,化工企业的特点是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多,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低,流动性大,企业发展也普遍面临着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的瓶颈制约。笔者注意到,针对这个问题,《指导意见》制定了务实、管用、灵活的办法,进一步优化工安全专业和人才结构。从本科生、研究生到高职高专院校各个层次,都有相关专业设置,全面加强培养。特别是鼓励高职高专院校根据需求建设以化工安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为特色的专业或扩大现有专业招生规模。要求有关高校定期组织开展化工安全人才需求调研,面向化工安全生产需要,培养安全意识强、具备一定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和各级专业技术后备人才。要求有条件的高校通过定向培养、校企联合培养等方式,招收具有化工安全实践经验的人员,培养一批既懂化工又懂安全的复合型人才,这为推进化工行业安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笔者认为,广大化工企业也应抓住高校开设“化工安全”专业、出台优惠政策这个机会,主动与学校合作,采取委托培养、联合办学、短期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化工安全从业人员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管理等培训,尤其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化工生产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安全意识,借高校开设“化工安全”专业之东风,广揽人才,强劲壮骨,实现企业安全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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