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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新建“自首”等同于盘县滞后(9月作品)

新华网贵阳8月21日电:8月9日,贵州省盘县淤泥乡昌兴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该矿自行施救;8月10日,3名遇难者遗体在云南省曲靖市殡仪馆秘密火化,矿方擅自善后向每位死者家属各赔偿现金80万元;8月11日,盘县安监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电告淤泥乡核实,该乡安监站站长与煤管站副站长询问矿长、投资人后,笔录核实结果为“未发生事故”;8月16日,该矿法定代表人周新建报告了该起事故。另一个时间链是:8月3日贵州仁怀市明阳煤矿发生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8月5日,盘县政府办公室收到省政府办公厅3份紧急明电,要求煤矿企业立即停产整改隐患,当天转发至各乡镇、部门;8月16日,贵州省督查组于六盘水市听取汇报;8月17日,盘县县政府召开全县煤矿业主参加的安全专题会议。贵州省安委会指出,该起矿难是可以避免的责任事故,矿方瞒报,意欲花钱“摆平”,同时暴露出煤矿一线监管人员工作不实,作风不细,监管指令跟踪落实不到位,盘县县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严重滞后等问题。

  需要大家注意的是:从8月9日发生事故到8月16日周新建报告,贵州省盘县淤泥乡昌兴煤矿出现的人物是矿长、投资人和法定代表人,很显然周新建仅是法定代表人!这也就难怪8月9日发生事故,他到8月16日才出场“自首”,因为这中间矿方已经花出去远远不止240万去私了事故,可以想见,贵州盘县到云南曲靖得花钱。还有一个疑问是:什么原因让昌兴矿决策实施了花钱“摆平”的路子,发现摆不平后,不得不过了约一周的时间,又让周新建这个法定代表人出面去报告事故?

  下级转发上级政府的文件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县政府转发到乡镇,乡镇总不能再加上个文头转发到自然村一级吧,所以原文说“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并未按文件要求立即行动、未督促煤矿企业停下来整改安全隐患”,可见盘县虽然滞后,还是干了一些工作的,起码紧急明电转发到了各乡镇和各部门,说到滞后,只不过是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召开的慢了些,全县煤矿业主知道的迟了些,转发文件总比开会要快、要简单;只不过是因为有8月3日仁怀市明阳煤矿的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近在眼前,只不过是因为赶巧了8月9日,盘县就又发生了同类事故,只不过是因为花了钱还摆不平,何滞于后?

  周新建的“自首”是姗姗来迟,从某种意义说,周新建“自首”的节奏基本上等同于盘县滞后,原文写着“盘县县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严重滞后”, 盘县县政府什么时候又变得有安全生产决策权了?就是有,难道就是在盘县境内的决策权?盘县县政府如果不“滞后”, 在8月9日前,除了及时转发文件,同时还召开会议进行安排布置,还是没有阻挡制止住昌兴煤矿发生事故,那样可该怎么说?不过关键的问题是那样又该怎么办?

  在此也慌里慌张向读者“自首”一下,我是8月21日就看到的新闻,当时就动了写点东西的念头,七事八事的一直拖到8月27日的凌晨两点才把它写出来,要是这会再不努力得一鼓作气写完上传了,还不知道要“滞后”到什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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