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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还是不拟建事故灾难遗址纪念馆?(9月作品)

我国近年来比较常见的一种接受事故灾难教训的形式,就是通过建立事故灾难遗址纪念馆。7·28爆燃事故后,南京市政府已有该拟建7·28事故遗址纪念馆的计划。南京市社科院叶南客院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特殊纪念馆是一种特殊的文化标志,在纪念遇难者的同时又警醒世人,这种特殊景观既传递安全理念,还向少年儿童和广大市民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强化民众避难自救的意识和能力。南京正在打造“平安城市”,建立事故遗址纪念馆这种纪念性建筑,可以牢记7·28事故的惨痛教训,表达南京人对未来安全的一种向往和追求,无论是山西“9·8”溃坝遗址、汶川地震博物馆,大兴安岭火灾纪念馆,还是拟建的南京7·28纪念馆这种,都将起到这种积极地作用。

  看了叶院长赞同建建筑事故遗址的权威观点,似乎一时也找不到不建事故遗址纪念馆的理由。问题是自此伊始,全社会都顺理成章的认同了建筑这样那样特殊的纪念馆,已经过去的就既往不究,发生一次大的事故和灾难,我们就建一个,蔚然成风一路建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我担心的是,不过数载,各种类型的事故灾难遗址纪念馆就会像旅游景点一样泛滥成灾遍地林立,到那个时候再讨论什么类型和影响的事故灾难才允许建纪念馆,建何种规格的纪念馆,还有对这种特殊遗址纪念馆的全国区域性分布规划是否需要经过一定的科学论证和审批程序,真到了那个时候,对于事故灾难遗址纪念馆这个特殊事物,也不再是建不建这么简单轻松的话题。

  建有建的规矩,不建有不建的道理,我们可以把建事故灾难遗址纪念馆的思想、精力、费用转移到预防同类事故的隐患排查上。坐而论道谁也会,而且会很精辟会有独到见解,难的是每一次事故和灾难之后,在每一段特定的时空做好我们最应该做、最应该迅速去做、最应该做好的事情。我不知道事故和灾难之后在每一特定的时空做好我们最应该做、最应该迅速去做、最应该做好的事情是什么,那是安全生产专家们的专题,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它绝对不是建好一个事故灾难遗址纪念馆那么简单。按照最功利的说法我得罪叶院长没有用,我和叶院长毫无瓜葛;我不敢违拗南京民众建筑事故灾难遗址纪念馆的真切心愿,广大的南京民众要建,我也是螳臂当车,我没有能量、胆量、必要去和拟建建事故灾难遗址纪念馆的南京市府作对;我更不敢抵触国人建事故灾难遗址纪念馆励志图新的民族情结;最后我最不愿意违背的是去参观一下建好的事故灾难遗址纪念馆自私的初衷。

  人家南京市府刚有拟建事故遗址纪念馆的设想,就被我在这里说三道四,不过在某地建不建一个事故灾难遗址纪念馆,确实是某地地方政府说了算的事情。但建的多了,就不是某些地方政府自己能够意识到的,他们只会认为某些地方有的他们却没有。至于建不建事故灾难遗址纪念馆?还真拿不准,说不好也说不准的事情,只好让读者自己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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