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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重视未遂事故管理(4月作品)

  有一次我参加公司焦化厂的安全座谈会。这个厂的员工多为1973年出生的高考落榜生,素质较高,又肯吃苦耐劳,加之近年来招进新工很少,职工队伍相对稳定,所以事故鲜有发生,参加座谈会同志的自豪之情都溢于言表。联系到现场检查时,事故记录往往为空白,事故学习资料除了公司下发的案例外,多为几年甚至几十年前的老调。

  我的心是既喜且忧。

  古人说的“国虽大,忘战必危”,我们是否也应该说,形势虽好,忘安必危呢?

  对于安全方面的忧患意识,是我们每个员工,无论在安全形势大好或者不好的时候,都应该牢牢树立,而且风平浪静的时候,更应该比以往加强提防。在海上,平静是风暴的前奏;在企业生产中,因安全形势大好而导致人员懈怠,最终酿成惨祸的事例也为数不少。

  然而,怎样才能使员工从“无事此太平”的心理状况中警醒出来呢?

  我的办法依然是加强事故案例学习,毕竟事实大于雄辩。但是参加座谈的员工就问了:“我们不是有大量厂里过去的,厂外现在的事故资料吗?”

  我说:“不够。过去的资料固然宝贵,但公司发展这么多年,生产的条件(包括设备、工艺,原料,能源等)和人员的结构,管理的方式往往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过去事故的指导意义与现在生产的距离也不可避免地越来越远;固然聪明者善于从别人的鲜血中取得教训,然而兄弟单位与我们不光有地域、气候、生产物质条件、人员构成的差异,其安全生产管理也与我们并非完全相同,提供的借鉴意义也必然是有限的。

  有的同志就叫起来:“难道非得要我们自己“生产”出事故不可吗?”

  并不是要大家“生产”,而是要大家挖掘“事故”,这里的“事故”是指那些差一点就要发生,或者已经发生了不良事件,其后果却非常轻微,可以略去不计的。

  就在这个分厂,曾经发生过推焦车把员工挤在墙上,所幸在千钧一发之际,推焦车居然“奇迹般”地停下来,当事人魂飞魄散,却是毫发无伤。另有一次是员工在系安全带高空作业的时候,因为煤气中毒,失足跌下,给挂在安全带下“荡秋千”,救下来后只是轻微煤气中毒,让人扶起来走了几圈救回家休息去了。

  这个分厂的安全科长和我谈起这些往事来,一方面惊魂未定,一方面也难以掩饰眼睛中的喜悦,连连说自己福大、命大、运气好。其他员工说起来也都嘻嘻哈哈,当作一件轶事趣事。

  象这样的险肇事故在这个分厂,甚至在全公司也是非常之多的,如果能全部整理下来,将会是多么丰富的宝贵学习资料,我敢说,比实际发生的恶性事故更具有教育意义。

  首先,亲历险肇的人大多可以清楚地描述出事情的经过,而一些恶性事故的受害者,只能带着事故的真实原因含恨而去——我们见过太多的事故推测,有些事故通报含糊其辞,有的甚至不能自圆其说,就是因为事故亲历者几乎全都遇难了,而幸存者却出于种种原因,不能把自己掌握的事实原原本本地说出去。所以,险肇亲历者不光有条件,而且可以毫无顾忌地讲述事件的经过,为我们研究安全对策提供宝贵的第一手资料。

  其次,这样的险肇事故非常之多,范围很广,几乎各个行业各个层面的人都遇到过,只是人们把它们随意地散弃了。吃饭防噎,走路防跌,事无巨细,都可能引发不安全事故,更何况偌大的生产系统。如果每个人都善于发现别人,挖掘自己的险肇事故,并把它们记录下来作为日常安全活动的交流材料,这些材料必将既贴近实际又丰富生动,对诸多“亲历者”的教育作用将会是很大的。

  所以,无论是从深度还是从广度上看,险肇事故的搜集与学习交流都有很大的现实意义。所谓的“预防为主”——出了事故采取的整改措施,那是亡羊补牢,而出了险肇事故我们及时作出有针对的预测性的应对并加以实施,那才是真正的预防。再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核心“持续改进”来讲,工亡、重伤、轻伤,甚至微伤都在一个阶段“改进”掉了,那是不是就万事大吉了?当然不是,无数的险肇事故还仍然在让我们每个人都有机会担纲者主角。

  最后不得不提一提海恩法则的事故三角,1:29:300:1000。这个比例往往给我们错觉,以为先有1000个险肇事故,再有300个轻伤,然后产生29个重伤(我的这种提法严格讲来不对,这里不过借用一下这个模式),最后才产生1个死亡,仿佛事故被层层抵消化解了。实际上险肇与恶性事故,生与死之间只不过发丝之隔,甚至比一根头发丝还要细。这只是一个比例关系,而不是一步步的台阶。1000中的险肇谁能担保在适当的时候就不会摇身一变,变为“登峰造极”的”1”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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