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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作品《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企业》

1.引言

  今天,化学品已和我们生活的息息相关,已为人所知的化学品已达500~700万种,在众多的化学品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作为特殊的商品,极大地改善了人们的生活,但其固有的危险性也给人类的生存带来威胁。如果人们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不善,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且会给社会和环境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爆炸、火灾、灼伤、中毒、窒息等与化学危险品有关的几类事故中,死亡人数约占全部工伤事故死亡人数的40%。在原化工部每年的伤亡年报公布的数据中,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事故中死亡人数占全部因工伤死亡人数的比例总体上是居高不下,并有上升趋势。这反映了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依然严峻的形势。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人类共同的生存环境,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和安全评价的意义

2.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

 

目前,我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形势十分严峻,与飞速发展的工业水平相比,相应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相对来说比较落后,由此可能引发了一系列重大恶性事故。如近几年的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化学品的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以及化学品的环境污染事故,给人类的生存带来严重威胁。事故原因最后仍被归结到对危险化学品的违规操作居多,安全监管不严。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监督、管理过程中,许多公司违反了国家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以致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不断发生,已经引起我国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围绕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我国政府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规体系,并相应出台了一系列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规定和方法,这对有效控制和预防危险化学品的危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加强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国务院于2002年1月19日发布了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设项目实行审查制度,生产实行安全许可制度。国家安监总局2004年10月18日发布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以及2004年4月19日发布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这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的施行对我国建立完整的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2.2安全评价的意义

安全评价是利用系统工程方法对拟建或已有工程、系统可能存在的危险性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综合评价和预测,并根据可能导致的事故风险大小,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以达到工程、系统安全的过程。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危险、有害因素,按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有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心理性、行为性和其他六类危险、有害因素;事故类别有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等二十类。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通过具有安全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站在中立角度的安全评价,实事求是地查找、分析和预测工程、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后果和程度,判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对策措施的符合性与实用性,对安全措施不完善者,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达到最低事故率,最少事故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促进企业实现本质安全化生产,实现全过程安全控制,建立系统的最优方案,为决策者提供依据,为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科学化创造条件。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可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变事后处理为事先预测、预防,可以说是安全生产的超前管理,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前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的生命周期里,按安全评价的相关要求做好各类安全评价,对安全生产工作有重要保障。

3.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和监管

3.1安全评价现况的分析

2002年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作出了安全评价的规定,随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了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安全专项评价等相关评价规定和评价导则。明确了安全评价中企业、评价机构和监管部门的具体职责。各类安全评价工作在全国各地迅速推开。

可以说我国的安全评价工作与欧美国家相比起步较晚,很多企业对安全评价还存在认识和了解的误区。结合笔者当地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企业情况,安全评价现状具体存在一下一些问题:一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接受安全评价的法规性要求时,不知安全评价的具体内容,更不知安全价的目的和意义,接受了安全评价但对安全评价工作配合性不够;有少数企业认为 “已出了安全评价费,要怎么评价是中介机构的事”;还有些企业认为:“出钱评价就是向监管部门买合格”;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虽然进行了安全评价,但不关心评价报告中的具体内容,不会正确应用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与措施,没有将评价中提出整改项目具体落实;还有极少数企业没有进行安全评价就擅自动工进行项目建设和生产。这些消极因素给安全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也给监管部门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不利于危化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

3.2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监管

监管部门应该督促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并在制度运行过程中不断健全。危化品企业结合监管部门的意见和企业情况,应尽快健全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特别对 “重大危险源”更应高度重视,建立本企业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纳入国家规划,接受行业管理。企业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性能,落实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定期监测,监管部门定期查看企业安全监测结果。促使生产现场符合有关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引发的事故发生突然,持续时间长、涉及面广,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引起人们的慌乱,极易造成二次事故。因此,安监部门应该督促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培训教育,提高广大职工对付突发性灾害的应变能力,降低损失。对属于危险化学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化学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工作人员要经培训考核才能上岗。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专业技术知识,并配备可靠的防护用品。监管部门定期对企业安全内容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通知企业定期进行整改,并要求企业对整改内容落实。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的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安全专项评价等相关评价规定和评价导则。安监部门要重点监督企业对国家要求的各项评估的实施情况,积极和评价机构进行联系沟通,共同探讨安全建设最佳方案,监督企业做好“三同时”审查工作。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通过具有安全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站在中立角度的安全评价,实事求是地查找、分析和预测工程、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后果和程度;判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对策措施的符合性与实用性。对安全措施不完善者,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达到最低事故率,最少事故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促进企业实现本质安全化生产,实现全过程安全控制,建立系统的最优方案,为决策者提供依据,为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科学化创造条件。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安全教育,这是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搞好企业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使企业和职工能较全面地了解党和政府所颁布的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自觉遵守;掌握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素质;了解化学危险品的危险,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互救措施等,以便有效地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4.危化品企业安全监管的建议

4.1 严格执法,严格把关

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第397号令)和国家安监总局8号令的要求,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条件逐一审查,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方能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暂不达条件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到期未整改或无条件整改企业报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安监部门应帮助企业按基本条件实施有效的整改,如明确企业必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为企业编制安全管理台帐、落实设计部门及有资质的安装单位、推介正规设备等,促使企业及时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生产经营。

4.2 狠抓基础,推进企业规范化管理

由安监部门牵头,各有关职责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加大监管力度,继续深化危化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对生产工艺和设备、储存方式和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压力容器未按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未经正规安全培训,没有取得任职资格和上岗资格的、经安全评价、评估,确认没有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均要勒令整改。对非法从事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活动的,经停产整改后仍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予以关闭,确保危化品行业的安全。

4.3 组织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狠抓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每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节前、节后、安全月、夏季、冬季等),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各种事故隐患,开出整改通知书,责成企业限期整改。在安监部门监督整改的基础上,进行及时回访复查,狠抓整改落实工作,对整改不及时企业将责成停产整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明确一旦发生事故,将从重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从而很好地避免了一些事故的发生。

4.4 积极推动安全评价

加强协调评价机构和企业之间的相互沟通协作关系,使企业理解、重视、配合安全评价工作,使评价机构对企业的安全评价更精、更细、更合理。评价机构要强化质量意识和为企业服务的思想,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保密,对评价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负责。认真贯彻谁评价、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委托方接到预评价报告书后,必须按照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建议,督促设计单位修改完善设计;委托方接到验收评价报告、现状评价报告后,必须按照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整改方案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5.结 语

危险化学品生产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严重,危害特大。必须重点抓好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才能保护环境,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安全评价是国家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行之有效的技术手段,是现代化先进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之一。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及时研究新形势、新情况,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保持清醒头脑,警钟长鸣,才能更进一步,落实好复杂的化工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既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又能更好更快地发展化工行业,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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