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一个危险场所中,99 %的电器设备都是防爆的,只有一个开关不防爆,这个场所实际上就是不安全的。因为安全是很特殊的领域,一个极其微小的失误,可能导致一场大的灾难。
1986年1月28日,美国 “挑战者”号航天飞机从发射架上升空72秒后发生爆炸,价值12亿美元的航天飞机化作碎片,造成了世界航天史上最大的惨剧。这突如其来的巨大惨案使所有在场的和在电视机前的观众们目瞪口呆,惘然不知所措,呆呆地眼看着爆炸后的碎片噼噼啪啪地在发射场东南方30 千米处上空散落达1 小时之久。机上7航天员全部遇难,当人们醒悟过来,现场一片痛哭、抽泣。挑战者号的失事曾使美国的航天事业受到沉重打击,美国的航天飞机在以后的3 年中停止了飞行。后来根据调查这一事故的总统委员会的报告,其实爆炸是一个“O”型密封圈失效所致。这个密封圈位于右侧固体火箭推进器的两个低层部件之间。失效的密封圈使炽热的气体点燃了外部燃料罐中的燃料。尽管在发射前夕有些工程师警告不要在冬天发射,但是由于在此之前“挑战者”号航天飞机的发射时间已经被推迟了5 次,所以他们的警告并未能引起高度的重视。“挑战者”号就是因为一个小小的地方出现了问题,发生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太空爆炸,这个不起眼的密封圈实际上就是那个百分之一甚至千分之一的不安全隐患。
“安全无小事”。安全生产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生产人员的生命和健康,是企业正常生产与运营的必要保证,一切生产都是在以生产安全为前提下的生产。
第一部分 抓预防,安全意识要超前
“生命第一,安全要以预防为主。”在生产工作中,我们要居安思危,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不能习惯于不出事故不知道,出了事故吓一跳;不出事故不关心,出了事故才去找原因。而是应该要对事故进行预防,在安全管理中我们不需要英雄,只需要每一位管理者和员工负起属于自己的责任,将安全的隐患扼杀在摇篮里。在这个时候,我们要有超前的意识,即对于安全问题,我们要防在前、想在前、做在前。
一、防在前
事实证明,很多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只有防在前,才能牢牢掌握安全工作的主动权,才能使事故的发生率降到最低点。
1、班组长和操作人员不能忽略平时的安全工作,要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不要等到隐患扩大、恶化,甚至造成严重的后果才想办法去解决问题。
2、要有一个严、细、勤、实的工作作风;
3、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的力度,将事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想在前
每天工作之前,要想想通过什么办法、措施、手段,才能保证安全生
产。
1、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大力提倡“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思想和“三
不伤害”原则。
“三不伤害”原则(“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是我们广大员工人人都耳熟能详的最简单的常识。这通俗易懂的警句,倘若能贯穿于我们安全生产的始终,那么我们的安全生产就一定能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整体上的安全生产形势也就能跨上一个新台阶。
“不伤害自己”,就是我们自己要注意安全,注意施工中的安全,注意自身安全,这往往是人们头脑中固有的意识,谁愿意拿自己的安全、自己的生命开玩笑?这就要求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要严格地执行有关规定、规程和规章制度,坚决地按照规定、规程和规章制度去做,做到有条不紊、聚精会神、一丝不苟,保护好自己。
“不伤害他人”,就是要使自己的工作不致于让他人的安全和健康受到威胁。要真正实现这一目的,就要求我们牢固树立集体主义观念,在平时的施工作业中,不仅要使自己安全,更要注意自己的一举一动是否会对他人的安全造成威胁。譬如,在我们的测井作业施工现场绞车工如果不按规定随意起下电缆,井口工在钻台上随意地向井场抛掷物体、工具,说不定就会误伤到地面上的其他人。虽然注意到了自身安全,可在不经意间却损害了他人的安全和健康,这方面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是不胜枚举的,很值得我们记取。
“不被他人伤害”,则更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安全生产境界了。不是吗?人在马路上行走,说不定就会被来回的车辆撞伤;测井作业施工结束,几个人一起施工,在将井下仪器从钻台上向下放的过程中,下放人员如果不按规定去做,用突然松手的方法松绳,下放的仪器就有可能发生倾斜而砸伤人员事故,因为同行的违章,就伤害了你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甚至会带来生命危险。因此,不被他人伤害是最难把握的,需要我、你、他、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达到这样的目的。
“三不伤害”虽说人人都会说,个个都知晓,但要真正实现这一目的,真正做到三不伤害,实在是要我们每个人时时刻刻都要紧绷安全生产之弦,在工作中严格地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去做,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三不伤害”,也才能实现安全生产的最终目的。
2、时时以我为中心,从身边做起,增强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安全部门要不断探索和研究,建立和完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不断查找和消除各种不
安全因素,尽可能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不断加大生产现场和工作环境的整治力度,让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有安全感。要做到让员工有安全感,就必须“想在前”,有强烈的超前意识,才能保证安全工作抓细抓好抓出成效,才能保证安全生产。
三、做在前
1、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机械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尚未整改的缺陷等等,我们要事先鉴别和判断可能导致发生伤害事故的各种因素,特别是重大事故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果断的措施,消除和防止事故的发生。
2、要认真分析各种事故的原因,从中找出一些带有规律性的东西,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防止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演。
3、要对安全生产现状、作业现场的基本情况、事故多发区域的防护等,做到了如指掌,心中有数。
4、付诸于行动,把安全工作当成职工生命、公司财产的大事,不能有丝毫麻痹和懈怠。
总之,在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过程中,我们必须要树立超前意识,只有树立安全管理的超前意识,才能把各种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才能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部分 抓治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就我们测井公司而言,有80 %以上的员工和几乎全部设备都集中在生产作业现场,并且不断变化的生产作业现场、井下的复杂性、施工道路和周边环境条件差,给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相当的难度;现场涉及到人、机、环等众多因素,具有明显的多元化,人的安全技能差、安全意识薄弱、违章作业是导致各类事故的主因;设备缺陷和设备防护装置的缺乏是诱发事故的重大隐患,规章制度不健全,使员工陷入无章可循的状态,无法实施安全作业;环境状况影响职工健康和工作效率。既然如此,安全生产的现场管理必须充分考虑到上述诸多因素的影响,并在诸多因素的优化上下工夫,从而全面提高现场管理的安全本质。
据统计,90 %以上工伤事故发生在生产作业现场,70 %以上事故是由于职工违章作业和思想麻痹所造成的。因此,必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其管理内容和成效必须在现场管理上得到充分的体现。对生产作业现场中人、机、物、环境等生产要素进行合理、有效的组织、计划、协调、控制,使之处于良好状态和正常运转,并不断予以改进,才能达到优质、高效、低耗、均衡、安全生产。
现场安全管理既应有一定模式,又要考虑不同现场不同作业的特点。既要有一定的框架,但又要赋予其不同的内容。不同的现场,其管理侧重点也不同。在现场安全管理中,我们要严格执行公司的HSE管理体系文件,经常发动全体员工进行岗位危害识别、自查不安全因素与开展合理化建议和“安全确认制”有机地结合起来,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及时总结安全生产工作,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措施,不断前进。
1955年,日本在企业内提出了一个生产管理宣传口号“安全始于整理,终于整理整顿”,目的是为了确保作业空间和安全。通过整理活动,对环境的改善向着更加有利于员工健康、安全的方向发展,能够使生产作业现场的环境舒适、宽敞、流程明确,使每个人都有预知危险的能力,从而来保障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我们一说到“整理”,往往让人误认为把散乱的东西重新排列整理就可以了,其实这并不算是整理,“整理”的实际内容应该做到下面三个要点:
一是将需要和不需要的东西分类。
二是丢弃或处理不需要的东西。
三是管理需要的东西。
我们经常有这样的心理,“留下吧,以后或许有用”、“这些可以留下,等下批订单再用”、“多买一些,急用时就不用老是等采购去买了”等,这些心态往往造成“空间”和“成本”的浪费。
清理掉“不要”的东西,可使员工不必每天因为清理和寻找不必要的东西而形成的浪费。管理“要”的东西是依据“时间性”来决定的:
要用的:一个月内使用的;每周要用的;每天要用的。
不经常使用的:一个月后用的;半年才用一次的;一年才用一次的。
通过这样的“整理”后,你会发现,可以使用的空间远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大很多。所以说整理是讲究效率、保安全的第一步。
我们也可以利用班前会开展每日学习一条安全规程的活动,逐步实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以基层队为单位,坚持不懈地开展安全教育,并以实施班组内有效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监督为主要内容,形成一人自保、两人互保、班组联保的有效的安全生产新局面。
第三部分 学禁令,做遵章守纪的好员工
2007年7月27日,集团公司颁布了“安全生产十大禁令”,在同日举行的集团公司年中工作会议上,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苏树林强调:《禁令》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从严治企,减少一般事故,防止和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
集团公司出台安全生产十大禁令,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十六届六中全会把安全生产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布局,并逐步形成了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体系,并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要关爱生命。
二是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决定了我们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防止和避免重特大事故,切实保护员工的生命健康。从1998年至2006年,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总体形势逐年稳步好转。虽然总体上保持了好的态势,但小事故或未遂事故仍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还是“三违”造成的,“三违”是安全工作的主要薄弱环节之一。需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遏制因“三违”引发安全事故的问题。
三是保护职工生命财产的需要。在安全生产实践中,人既是防止事故发生的主体,也是事故的最大受害者。“三违”事故的受害者绝大多数是一线职工。部分员工还没有完全养成自觉遵章守纪的习惯,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来督促、约束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十分必要。这也是教育职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转变的有力手段。
《禁令》是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和《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而制定的。是针对人们多年来形成的,具有一定惯性的违章痼疾而下的“狠药”。其内容是:
1.严禁在禁烟区域内吸烟、在岗饮酒,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2.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3.严禁水上作业不按规定穿戴救生衣,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4.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作业,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5.严禁工作中无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6.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决定钻开高含硫化氢油气层或进行试气作业,违
者对直接负责人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7.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违者
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8.严禁负责放射源、火工器材、井控坐岗的监护人员擅离岗位,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9.严禁危险化学品装卸人员擅离岗位,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
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10.严禁钻井、测录井、井下作业违反井控安全操作规程,违者给予
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禁令》是针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处罚,以往的安全规章制度一般主要是对安全行为作出规范,没有相应的处罚规定。而新出台的《禁令》,不仅对违反每条禁令都有相应的处罚规定,而且对“三违”行为处罚的严厉程度是前所未有的。处罚不是目的,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生命的损失,处罚再严厉也已经晚了。《禁令》中的“三违”行为都是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其行为造成的后果也是相当严重的。
有人说《禁令》太过严厉,连个改正的机会都没给。
可我们想想,无论在哪里,每年都有因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而摔死的,每年都有无证驾车导致车毁人亡的。试问:《禁令》能算严吗?
《禁令》让违章操作者望而却步,让心存侥幸者失去碰运气的机会。
《禁令》监督了违章指挥,砍断了个别领导为赶工期、赶进度而举起的违章指挥棒,让职工明白自己是安全直接责任人,没有原则的服从违章指挥就是砸自己的饭碗。
《禁令》最大限度地强化了劳动纪律。以前,有的职工上班时,喜欢找个角落“过烟瘾”,喝点小酒也敢上岗,心存侥幸。如果将生产区的储油罐比做炸弹,你手里的烟头就是导火索;如果将行驶的汽车比作雷管,你酒后驾车的手就等于摁在了引爆器上,这有多危险。
集团公司出台《禁令》,其实是设置一条“高压线”,旨在通过这样一条高压线,时刻警示和提醒大家,如果大家都能够自觉遵守、互相监督,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规范行为,那目的就达到了。
《禁令》中的在岗饮酒是指生产现场和施工作业现场的直接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在岗饮酒或酒后上岗。《禁令》中的高处作业是指在距离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发生坠落危险的施工作业。《禁令》中的无证或酒后驾车是指在工作过程中无证或酒后驾驶公车。《禁令》中的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的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
安全生产要坚决杜绝习惯性违章。习惯性违章可以说是所有违章生产作业中隐蔽性和危害性最大的。违章不可怕,它能够被及时发现和制止,而习惯性违章就不那么容易对付了。有的不安全行为,因为大小环境的因素,人们不觉得它是违章的,也不觉得它有危险性,就按惯性思维一直违章干下去,等到事故发生,损失无法挽回时,人们才能发现其危害性,这种行为使人们不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能防患于未然,这就是它的可怕性。所以,要做到安全生产,我们要对我们的操作规程,操作指令严格把关,尽量做到安全科学,同时我们要多学习各种事故案例,多向其他企业借鉴先进的东西,这样我们才能及时发现自己的错误习惯,才能制止习惯性违章。十大禁令中第一与第二条之规定,看似通俗易懂,却正击中具有普遍性违章行为的“穴位”,不愧位居禁令之首。
安全生产不能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安全工作是科学的,严谨的,来不得半点虚假,今天你糊弄它,明天你就会付出血的代价。安全工作如果仅仅停留在应付上级检查,做做表面文章,把一切隐患和危险掩盖得严严实实,这也是最大的潜在危险!
安全生产不能有冒进急躁心理。做任何事情,心浮气躁都是大忌,安全生产更是举重若轻,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许多事故,都是在一种冲动和不理智的情况下发生的。为了片面的追求进度,为了一味追求形象,一些不科学的操作思路和方法也便产生了,指挥者违章指挥,作业者违章作业,轻则造成设备损坏,重则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安全生产这根弦要时时在脑海中绷紧。
安全生产不能没有长期性和持续性。安全生产不是短期行为,它必须融入我们工作中的时时刻刻。只要有生产,就必须有安全。不可在开展的安全月和百日安全活动中安全工作抓得风风火火,等到活动一过,安全工作就冷了下来,这样做的后果就会使员工觉得安全是一种应付,容易在员工的头脑中形成一种错误的思维习惯,认为安全生产就是开展一下活动,挂一下标语。殊不知,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安全月和百安活动只是一种宣传和加强,而不是安全生产的全部。
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如果每一个员工内心真正装着自己、他人的安全,彻底抛弃生产中的不良习惯,就能真正达到安全,就能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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