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样安全
1、进入车间现场前应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女同志长发要戴在工作帽内,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进入车间。
2、必须事先了解所到工段的简单工艺流程和安全规程。
3、禁止靠近转动部行走。到车架边工作时,要特别注意上下四周的安全。
4、采样前要检查取样工具是否紧固,放置采样工具,要注意安全可靠,禁止随意乱放。
5、采样时,严禁上身衣服口袋里放零星东西。钢笔或圆珠笔要夹牢,冬季颈上围巾要藏在衣服里。
6、在潮湿地方行走注意防滑跤。
7、在危险的地方采样时,要事先通知专责人员在旁监护,必要时请专责人员协助采样。
8、对酸碱及其它腐蚀药品采样时,要带好防护眼镜和防护手套,不要将头对准盛物容器,防止药液溅出造成灼伤。
9、开启阀门采、试、取样时,严防骤然开关,要慢慢开启,禁止面部对准采试阀门。
10、采样完毕应将容器盖子或阀门关闭,将袋口扎紧。
11、使用快口刀具和手闸刀,不准接触刀刃,以防割伤。对快口刀具应加强管理,防止发生意外。
12、手摸纸机上的卷筒时手掌须在卷筒中心以下,以免手被带入扎伤。
二、操作安全
1、使用玻璃仪器之前,应检查是否完好,有裂缝、缺损的玻璃仪器不准使用。
2、一切有毒性或有恶臭的试剂进行化学反应,均应在通风的地方进行。
3、使用强挥发性的易燃试剂时,应离火较远的地方进行。利用有机溶剂作抽提试验时,应在水溶上进行,不得使用明火或开口电炉。
4、扑灭已燃苯、乙醚或乙醇时应用沙或干粉灭火机。
5、倾倒试剂或溶液时,切勿在容器上俯视,以免溅到脸部或衣服上。
6、试管加热时,不要使管口向着自己或别人,也不要俯视正在加热的物体。
7、用嗅觉检查药液或试剂时,不要直接在瓶口嗅,只能用手扇少量气体轻轻嗅闻。
8、稀释浓的强酸,特别是硫酸,应将酸慢慢倒入水中,并不断搅拌,切勿将水倒入酸中,以免溅出或爆炸。
9、使用有关分析仪器时,必须事先熟悉使用规程,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10、进行有关化验分析项目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步骤方法进行操作。
11、酒精灯未熄灭之前,不准倒入酒精,严禁把酒精灯拿到别的灯上去引火。
12、使用的玻璃棒,必须将两端烧圆,玻璃管与嘴接触的部分也要烧圆,不能有快口。
13、烧瓶、烧杯、三角瓶可放在电炉上直接加热,加热前必须将外部水滴檫掉,其它容量瓶、称量瓶、试剂瓶等均不可直接加热,只能放在水浴上加热。
14、不准在烘箱上烘杂物,一切通电仪器不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
15、不准用湿布揩擦带电仪器。
16、化验室用的仪器,必须经常进行保养维修。
三、使用电炉
1、电炉底下用石棉垫好。
2、使用前检查电源上插头时手应干燥。
3、从电炉上取下物品时,应先切断电源。
4、使用电炉时不准离开人。
四、使用烘箱
1、烘箱应放置平稳。
2、使用时,调整好温度后,不得任意转动温度调节器。
3、烘箱底层,不准烘东西。
五、使用电热蒸馏水器
1、蒸馏水器,必须专人负责操作。
2、有关部门应定期检查设备。
3、作用时必须先加水至水位线,然后通电使用。
4、使用时,不能断水,否则会造成紫铜管外壳烧熔事故。
5、使用完毕应先关闭电源十至十五分钟后,再关水源并将管内存水全部放完。
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化验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实验时注意不能将液体漏入各种仪器内部,尤其是带电部分,防止引起火灾或电击事故。
3、对电热恒温干燥箱等工作中产生高温的设备,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避免操作过程中被烫伤。
4、化验员进入化验室工作前,必须按有关要求,更换工作服,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5、电子恒温水浴锅应放在固定的平台上,电源电压必须与本产品要求的电压相符,电源插座 应采用三孔安全插座,必须安装地线。使用前先将水加入箱内,水位必须高于隔板,切勿无 水或水位低于隔板加热,以防损坏加热管。
6、化验室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在室内喧哗、嬉闹、进食和存放食物。
7、化验员在试验前应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查,使用的仪器设备必须处于正常状态,确 认后方可进行检测工作。不得随意挪动化验室仪器设备;检查维护仪器设备时,必须在切断 电源的情况下进行。
8、进行有毒有害气体实验操作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9、化验员在工作中要切实做好防中暑、防滑、防雷击、防中毒、防触电、防爆炸、防高空坠 落。当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领导。
10、 实验检测完毕后,应对仪器、电、水等进行关闭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11、及时正确销毁残存的易燃易爆药品;
12、严禁在明火、电热器具或其他热源附近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药品。
13、实验完毕后及时关闭加热器具,如酒精灯、喷灯和电炉等。灼热药品不得直接放在实验 台上。
14、蒸发、蒸馏或回流易燃易爆药品时,一般不用明火直接加热,应按沸点高低分别使用水 浴、砂浴或油浴加热,并应注意室内通风以免蒸汽浓度过高。化验员不得擅自离开,除有自 动控制的仪器外,禁止将电器用具使用过夜;
15、化验药品要分类存放,并有专人保管。药品室要通风、干燥、避光、无任何污染源。
16、倾注或使用易燃易爆药品时,附近不得有明火,不慎将易燃易爆药品倾倒在实验台上或 地面上时应立即断开附近加热源,用毛巾、抹布将液体吸干,加强室内通风换气。
17 不许任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严禁使用无标签试剂。
18、检查药品标签和安全标志是否完整;
19、每月检查一次药品的储存、使用和领用记录,并核对账目与药品的库存数量是否相符。
20、应经常检查药品库室温和通风状况。库内应无异味和烟雾,发现异常应立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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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做高温灼伤工作时,要戴好手套,防止烫伤;
23、在倾注有毒或有刺激性气味的液体时, (如盐酸、硝酸)应戴防护口罩,并站在上风处, 若有溅出应立即用湿布擦去;
24、严禁湿手操作电器,严禁用水及湿布带电擦洗电器;
25、稀释浓硫酸时,必须在搅拌下将硫酸慢慢注入水中,并在硬质玻璃器皿中进行,注意不 要在不耐热的玻璃器皿中进行;
26、禁止在化验用的容器内存放饮料和食品,禁止用嘴尝或直接嗅闻来检验药品;
27、在实验中如遇皮肤或眼睛受伤,可速用水冲洗;如受酸损伤,即用 3%碳酸氢钠溶液冲 洗;眼睛受碱损伤,即用饱和硼酸溶液冲洗(溶液均应事前配好存放备用) 。
28、气瓶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处,不能过冷、过热或忽冷忽热,也不能曝晒日光及一切热源照 射下,因为曝于热力中,瓶壁强度可能减弱,瓶内气体膨胀,压力迅速增长,可能引起爆炸。
29、气瓶附近,不能有还原性有机物,如有油污的棉纱、棉布等,不要用塑料布、油毡之类 盖,以免爆炸。
30、在实验室中,不要将气瓶倒放、卧倒,以防止开阀门时喷出压缩气体。要牢固地直立, 固定于墙边或实验桌边,最好用固定架固定。勿放于通道,以免碰跌。
31、 不同气瓶不能混放。空瓶与装有气体的瓶应分别存放。
32. 使用气瓶时,应用肥皂水试验阀门有无漏气,如果漏气,要退回厂家,否则会发生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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