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杂谈:坚持黑名单制度
坚持黑名单制度
据华商报 国家安监总局日前公布了2015年第一批国家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天津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排在第一位。安监总局公布了3种类型“黑名单”信息,第一种是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除了瑞海国际,还有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杏花煤矿浙江省温岭市捷宇鞋材有限公司,江西省上饶县永吉煤矿,山东滨源化学有限公司,山东富凯不锈钢有限公司,贵州丰联矿业有限公司普安县楼下镇政忠煤矿。第二种类型是重大事故隐患(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广东省乐昌市铅锌矿业有限公司。第三种类型是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常兴煤业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科源宏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湖北荆门高旭化工有限公司,广东省高要市盛信绝缘材料有限公司,重庆市合川区沙溪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盛大建筑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贵州大西南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贵源煤矿五号井,云南镇雄县麻塘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黑名单不是光彩的事情,但有的安全事故,不予以曝光,还会重蹈旧辙,还会发大的安全事故。凡上黑名单的,应该懂得这样一个道理:一是因不按规矩办事,捅了大娄子,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这是一种犯罪行为,对其宽恕,本身就助长某些企业的违法行为。二是没把安全当回事,没把工作重心放在安全生产上,由于疏忽大意,势必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不落实,给安隐患钻了空子,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顺理成章。四是黑名单应形成制度,起到杀一儆百作用,对本企业或单位是个教育,对其他企业或单位,是反面教员。叫人们懂得,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国泰民安,关系到社会和谐。五是各地应效法,对安全典型案例,必须上黑名单,对严重违章责任人,应予以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