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杂谈:落实党政同责,中央机关应率先垂范
落实党政同责,中央机关应率先垂范
看了《全国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开班》的报道,笔者有以下感慨:一是党政同责,不是挂在嘴上,而是有条款,有规定,有职责,不能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再追查其责任。在我看来,党政同责包括很多内容,比如,这次培训班,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党组织书记是管党治党的领头人,要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武装头脑,深化对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认识,强化思想自觉,敢于担当,切实履行好落实、统筹、教育、监督、管理五项责任。基层党建工作要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着力加强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党风廉政、基层组织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提供坚强保证。二是上级做给下级看。党组织书记不是牌牌,更不是大脚婆婆,要履行其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上级办培训班,不是形式,而是把党政同责落到实处。三是企业的党组织书记,在安全生产上赋予党政同责的责任,必须赋予他们一定的权力,不只是开开会,传达上级文件和法规,而且担负一定的行政责任,否则,叫他们负什么责任,那只是一句空话。四是党政同责要落实到安全生产上。其一,安全创新,宣传创新,培训创新,管理创新。其二,盯住安全隐患不放,抓紧处理,把住安全关。其三,加大安全投入,实现少用人,提高机械化水平。其四,落实安全责任制,替人民生命负责,替企业负责,替社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