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谈:杂文之趣味(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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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艺术而言,趣味才是永恒的。趣味决定艺术的存在。不只是艺术,人同样离不开趣味。梁启超在人们的印象中是个政治人物,但梁对自己的判定是这样的:“我是个主张趣味主义的人,倘若用化学化分‘梁启超’这件东西,把里面所含一种元素叫‘趣味’的抽出来,恐怕所剩下只有个‘0’了。”梁是国学大师,他谈到学问:“我不问德不德,只问趣不趣。”人们都认为鲁迅的杂文是投枪匕首,实际鲁迅的杂文趣味无穷。杂文是一种极度干预现实的文种,从投枪匕首到愤青,这一文种确实有着它的社会担当。但任何一种艺术都要有趣,无趣不活,杂文是一种最不可忽视“趣”的文种。
杂文号称投枪匕首,我觉得“投枪”有趣,无论在明处还是在“壕堑”里,投准、投中就是趣,意义不在于它是什么样强大的杀伤武器。文章的功能是智和趣,越使用大道理越无趣。丰子恺写过一篇杂文叫《口中剿匪记》,妙在有趣。现实生活中,趣比美更容易被发现,生活中不缺乏趣,也不缺乏发现趣的眼睛。惩治一个贪官,那是法律的事,用杂文惩治贪官你信吗?肯定不信。但贪官的背后不乏趣味,这个趣味就是让人看到权力怎么变形,怎么变坏,怎么变恶,怎么离奇。玩蟋蟀的人把两只蟋蟀放进瓷缸里,一堆脑袋围着看,尽观它的一招一式,这就是趣。能把世上的人和事也放进一个瓷缸里来观看,就是莫大的趣。说做不一,表里不一,反差越大,揭穿了就越有趣,这可以叫做杂文的“解剖学”。
现在的杂文,除了抄报纸抄资料,比较卖力的是一种常识贩卖功能。常识在公民教育和教科书中必要,当成杂文就无趣。虚伪的东西本来无趣,而且可憎,如果把它戳穿,便有了趣;戴着假发的人招摇过市,在秃顶掉发的人面前显摆,本来无趣,这时有人上前一把撕下他的假发,暴露真实,就有了趣。批判假丑恶不如揭露假丑恶有趣。
现实社会,人们只发现不平事、可恨事、可恶事、同仇敌忾的事、千人指万人骂的事,绝望之时,气极之时,伤痛之后,作为一种艺术形式的杂文,不妨给人另一种面对的办法,那就是开开心缓解一下,过去的相声和现在的段子,都有这个功能。自嘲实际是一种积极面对生活的方式,自嘲包含了趣。还有一种“苦趣”,苦趣也是趣,比绝望、比歇斯底里健康。“苦趣”更能体会生活百味。鲁迅敢于“自嘲”,其实中国人都应当有这个本领。鲁迅的兴奋点在于戳穿那些虚假和伪装,无论是历史的、文化的还是现实的,戳穿它的虚假和伪装,还原真实,晓之世人,这是鲁迅最大的趣味。因为在他人做不到的情况下,惟鲁迅能做到,所以特别有趣。中国的历史文化和现实,皆有“瞒和骗”,把欺骗揭穿,把粉刮掉,鲁迅做了别人做不到的事。鲁迅的杂文表达擅长讽刺与幽默,讽刺与幽默是杂文的两根筋骨,也是杂文的趣,现在的杂文,这两根筋骨抽掉了,很多杂文成了没有艺术的表现,只剩下大道理。
我认为,郁达夫深知鲁迅,林语堂了解鲁迅。林语堂在《鲁迅之死》一文中写鲁迅:“……俄尔额筋浮胀,睚眦欲裂,须发尽竖;灵感至,筋更浮,眦更裂,须更竖,乃磨砚濡毫,呵的一声狂笑,复持宝剑,以刺世人,火发不已,叹兴不已,于是鲁迅肠断、胃伤、肚伤、肺伤、血管伤……”林语堂笔下更真实的鲁迅是:“不交锋则不乐,不披甲则不乐,即使无锋可交,无矛可持,拾一石子投狗,偶中,亦快然于胸中,此鲁迅之一副活形也。”写杂文的人拼了老命去“参政议政”,倒不如练就投枪技艺,后者才是大快乐。